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安全警示语早已深入人心
可仍有少数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
无视交通法规与生命安全
酒后铤而走险驾车上路
最终不仅酿成事故
还要承担法律的严惩
近期
定安公安交警就查处了
这样一起典型的醉酒驾驶肇事案例
为心存侥幸者再次敲响警钟
……
2025年12月10日20时许,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酒后驾车发生碰撞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处置。

经调查,驾驶人黄某驾驶琼C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定安县黄屯线29km+600米(龙河镇政府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撞上班某林驾驶的琼A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两车轻微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出警民警当场对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9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驾驶人黄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定安公安交警提醒
酒精会麻痹神经
影响判断
醉驾更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春节将至
聚餐饮酒增多
请广大驾驶人严守法律红线
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平安出行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