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的一个夜晚,一女子洗的香香的,满怀期待的靠近自己的丈夫,她小意温柔,眸中含羞,只想趁着分别七年的丈夫终于归家之时,能够怀上个一儿半女,好给自己留下个念想。
吴舜莲摔在地上时,脑子里嗡的一声。七年了,她从十八到二十五,每天守着陈家的老院子,给婆婆端药洗衣,把吴家陪嫁的银元一点点换成陈诚的学费、路费,连自己贴身戴的银镯子都当掉了,就盼着他回来能正眼看看自己。可这一脚,把她心里那点热气全踹凉了。
她没哭,也没闹,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陈诚背对着她,肩膀绷得紧紧的,像是碰了什么脏东西。吴舜莲忽然就明白了,这七年不是他忙,是他根本不想看见自己。她裹着小脚,走不快,却一步步走到梳妆台前,拿起镜子。镜里的女人眼角有了细纹,头发也不如刚嫁过来时亮了,可眉眼还是周正的,是青田县人都夸过的好模样。
那晚之后,她没再主动靠近陈诚。白天照旧给婆婆熬粥,夜里就坐在灯下做针线。陈诚在家待了不到十天,走的时候没跟她道别,只留了个信封,里面是些钱。吴舜莲没动那钱,把信封压在梳妆台最下面。她想,自己选的路,跪着也得走完——虽然这路不是她选的,是哥哥替她选的。
后来陈诚当了大官,派人来接她去南京。她没去,说婆婆年纪大了,离不得人。来人劝了半天,她只说:“让他过好他的日子,我守着老院子就好。”其实她心里清楚,去了又能怎样?他身边早有了新人,她这个“原配”不过是个尴尬的摆设。
再后来听说他娶了谭家小姐,生了好几个孩子。乡邻们替她不值,说她傻,守着个空名分。她却只是笑笑,继续给婆婆梳头发,给院子里的菜浇水。婆婆拉着她的手掉眼泪:“委屈你了。”她摇头:“不委屈,妈对我好,这院子也对我好。”
1949年,陈诚又派人来接她,说要去台湾。她还是没动,说:“我走了,谁给陈家祖宗上坟?”来人没办法,留下一大笔钱走了。她把钱分给了村里的穷人家,自己依旧守着老院子。
1978年她走的时候,是在睡梦里。邻居发现时,她脸上还带着点笑。村里人凑钱给她办了后事,把她葬在陈家祖坟旁边,没挨着陈诚的位置——他早葬在台湾了。
现在想想,吴舜莲这辈子,好像没为自己活过,又好像全是为自己活的。她没要陈诚的补偿,没争过名分,守着一个“陈家媳妇”的身份,却把日子过成了自己的。有人说她苦,可她走的时候是笑着的。或许对她来说,能安安稳稳守着一方院子,照顾好一个老人,就不算白来这世上一趟。只是偶尔想起1925年那个夜晚,她满怀期待靠近他的样子,心里还是会有点酸——要是那天他没踹那一脚,她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可人生哪有那么多“要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