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员3年“偷”3.5万斤废旧纸箱获刑是有罪推定,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损害的是司法的公平正义。 因为包装纸版只有到回收站才是有价的商品,不到回收站就是没用的废品,只能被人捡走,这个“人”也可以是保管员。捡走的纸板箱可以去变换成钱,也可以是其他用途。所以,保管员捡拾纸板箱的行为如果没有受到公司阻止,即使纸板箱是有价值的财物,也可视为是公司以默认的方式对自己的财物作了废弃处理,如何处置则成为捡拾者的权利。 慎刑是刑法的重大原则,如果对一个弱者捡拾公司纸板箱的行为都施以大刑,则是对司法的羞辱,损害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这是一个司法恶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