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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为了回家过年有面子,到4S店订购了一辆奔驰C350eL,他和销售主管讨

重庆,男子为了回家过年有面子,到4S店订购了一辆奔驰C350eL,他和销售主管讨价还价,最终以260300元达成交易,并签订了《新车报价单》,还给销售主管转了5000元定金。万万没想到,第二天销售主管告诉男子,这个价格太便宜了,车子卖不了。男子却执意要求按照约定价格交易,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这事儿绝非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4S店这一手操作,背后全是精心设计的“套路”。 当时在展厅里,秦师傅围着那辆白色的奔驰C350eL转了好几圈,从内饰细节到车辆配置都琢磨得清清楚楚,是越看越顺眼。销售主管那是相当热情,拉着他就开始在那儿算账。 几轮反复磋商后,双方终于敲定合作方案:最终成交价锁定260300元,其中涵盖15000元置换补贴,折算下来,项目原本总价实为275300元。 秦师傅心里那叫一个美,脑海里已经浮现出开着新奔驰回老家时那种倍儿有面子的场景。为了把这件事敲定下来,他当场掏出手机点开微信,直接给销售主管转去5000元,还特意在转账备注栏里清晰地标注了“定金”两个字。销售主管那边也挺痛快,回了一句"收到",随后便在报价单上签了字。 秦师傅原以为这事已然敲定,满心欢喜回家,就等着去提车了。谁曾想,第二天的一通电话,让他整个人瞬间懵圈。 电话那头,销售主管说得云淡风轻:昨天的价格公司审批没通过,实在是太便宜了,这车卖不了。 秦师傅一听当场就炸了:价格是你们谈好的,字也是你们签的,定金我都转了,怎么能出尔反尔?他在电话里跟销售主管据理力争,坚持要求按约定提车,可对方态度强硬得很,咬死了就是不松口。 更让秦师傅火大的是,他后来才发现,那笔转过去的5000块定金竟然自动退回来了。他径直找到销售主管讨要说法。对方起初连忙推脱,解释称相关事宜正上报集团审批,公司本身本就有意推进售卖,只是暂时未获得集团层面的批复。到后来干脆摊牌了:车涨价了,之前那个价格根本做不下来。 秦师傅为了这事儿好几趟往4S店跑,店里的经理出面解释说,那张《新车报价单》并不等同于正式合同,如果签的是正规合同,门店绝对会履行。至于那5000块钱,经理表示秦师傅所备注的"定金"和销售回复的"收到",双方在理解上存在偏差,具体的成交价格还得再商量。 说穿了,4S店就是钻了秦师傅没签正式购车合同这个空子。 依据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必须在定金实际交付后才算成立。秦师傅虽然转了5000块并备注了"定金",销售也回了"收到",但这笔钱因为未被收款,在24小时后自动退回了,这就意味着根本没有完成实际交付。 既然交付未完成,定金合同也就压根没成立,秦师傅想要依据“定金罚则”要求双倍返还,法律是无法支持的。 最为关键的一点是,那张报价单虽然有双方签字,也写明了车型、价格和赠品,但却唯独缺了交车时间、付款期限、违约责任这些正式合同里必须具备的核心条款。 更何况秦师傅既未支付购车首付款,也未办理车辆提取手续,相当于这份购车合同里约定的核心义务,他一项都还没有履行。4S店恰恰是抓住了这一关键节点,才敢直言拒绝以260300元的价格成交。从法律角度来审视,这种做法其实并不构成违约行为。 这一招够不够损?表面上客客气气跟你谈价、签字,背地里却留了一手——只要没签正式合同,他们随时都能翻脸不认账。 当然,秦师傅也并非完全束手无策。尽管不能强制4S店按合同约定售车,但消费者有权主张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比如往返交涉的交通费用、误工造成的收入损失等。 毕竟销售主管签字收钱的行为,让秦师傅产生了合理的信赖,如今单方面毁约,这笔账无论是谁都得认。 这起风波也给所有准备买车的朋友敲响了警钟:像买房、买车这种大额交易,口头承诺哪怕说出花儿来,报价单签得再漂亮,都不如一份白纸黑字的正式合同靠谱。 合同条款中,务必将车型规格、成交价格、交车期限、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逐一明确载明,每一项细则都需表述精准、权责清晰,不得留有任何模糊不清的表述空间。 秦师傅现在是愿望彻底落了空,还憋了一肚子的气。本想着风风光光开着新车回老家过年,如今不仅啥也没捞着,还得继续跟4S店在这儿扯皮。 大伙儿给评评理,这4S店的做法是不是太不厚道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 参考信息:男子想买“奔驰”回家过年,签了字转了定金后被店员告知:太便宜,卖不了!2026-01-22 15:14·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