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牌摊上事了!”北京昌平,一女子闲来无事,组了个局邀好友一起打牌。吃饭时,好友和女子的丈夫共饮了半斤白酒。谁料饭后,好友感觉身体不适,女子夫妇见其半天都没缓过劲儿,赶忙拨打120急救,可好友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好友的女儿觉得,牌友送医不及时是父亲死亡的根本原因,便将当天同桌的3名牌友一同告上法院,索赔170万元。对于此事,法院这样判了。 事情是这样的,王先生和马女士一家是三十多年的铁杆好友,退休后,他们更是经常聚在一起打牌聊天,感情堪比家人。 事发当时,马女士又约王先生来家做客,几人打牌尽兴后,王先生留在马女士家吃饭。 席间,马女士的丈夫还和王先生小酌了几杯,两人大约喝了有半斤酒。 可谁曾想,饭后没多久,王先生突然说胸口发闷、喘不上气。 马女士一家给王先生安排地方躺下,以为他就是喝了点酒没缓过来,想着歇会儿就好。 可眼看王先生脸色越来越差,始终没见好转,马女士夫妇便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 然而,遗憾的是,经过抢救,王先生还是不幸离世 紧接着,王先生的女儿将马女士夫妇及另一牌友告上法院,张口索赔170万元! 王先生的女儿认为,父亲出现不适后,马女士等人足足耽误了一个小时才叫救护车,正是这关键一小时延误了救治,才导致父亲没抢救过来。所以,他们三人理应为此负责。 而面对对方的起诉,马女士更是哭着喊道:“我们认识三十多年,比亲人还亲,怎么会眼睁睁看着他出事?当时真以为他喝了点酒头晕,谁能想到是这么严重的病啊!” 诚然,无论是马女士还是王先生的女儿,这样的结果当然是他们都不愿看到的。 但事已至此,从法律上来看,又该如何评价此案呢?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简单来说,如果要认定马女士等人对王先生的死亡结果担责。王先生的女儿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然而,王先生的女儿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相关事实。 此外,经法医鉴定查明:王先生的死因也并非是酒精中毒,而是他自身潜在疾病急性发作导致,饮酒仅为偶然诱发因素,并非直接原因。 结合现场情况和证人证言,法院认定这属于意外事件,马女士等人对王先生的死无故意或重大过失。 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王先生女儿的全部诉求。 这样的事情发生,值得每个人深思。 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 1、成年人需对自己的身体和行为负责。 明知自己不能喝、有基础疾病的情况下,就应主动拒绝饮酒; 饮酒后,也千万别逞强开车,更别让朋友酒后驾车,这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2、作为同饮者,聚会喝酒图开心,但千万不要“拼酒”。 席间,要多关心他人、少劝酒;看见有人喝多了,主动将其送回家或联系家人;看到有人要酒后驾车,更要坚决拦住。 总之,朋友相聚本是美事,但“酒文化”绝不能凌驾于安全之上。 喝酒有度,责任在心,别让一场聚会变成无法挽回的遗憾。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