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300747.SZ)近日披露,公司5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减持数量约4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5%。本次减持计划主要源于相关人员的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核心细节
根据公告,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涉及减持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汪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刘晓旭、李杰、曹磊、李立波共5人。减持方式均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市场价格确定。
公告特别指出,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持股及减持明细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5位董监高的持股情况及本次拟减持具体数据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汪伟先生
409,430
0.07%
刘晓旭先生
850,496
0.15%
李杰先生
217,688
0.039%
曹磊女士
145,127
0.026%
李立波先生
208,968
0.04%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具体到本次减持计划,各董监高的拟减持规模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汪伟先生
102,357
0.02%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刘晓旭先生
212,624
0.04%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李杰先生
54,422
0.01%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曹磊女士
36,282
0.006%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李立波先生
52,242
0.009%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经计算,5人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457,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5%。其中,刘晓旭先生拟减持数量最多,为21.26万股,占总股本的0.04%;曹磊女士拟减持数量最少,为3.63万股,占总股本的0.006%。
减持合规性与影响评估
公告强调,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相关股东此前已严格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等承诺。截至目前,汪伟、刘晓旭等5人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承诺一致。
从对公司的影响来看,锐科激光指出,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本次减持比例整体较小,5位董监高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均未超过0.05%,且减持原因明确为“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基本面,短期内对股价的实际影响或有限。不过,作为公司核心管理层成员的减持行为,仍需关注后续减持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市场情绪变化。
风险提示
公告同时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相关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减持。投资者需注意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方面的潜在变动风险。
截至公告披露日,锐科激光总股本为5.86亿股,上述5位董监高合计持股占比约0.325%,本次拟减持后,其合计持股比例将降至约0.24%。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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