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叫做《遏制台独可以从台湾公债开始》,里面提出了一个有意思的思路, 台湾的军费相当大一部分(该文说2026年军费预算举债比例高达大约40%)是通过举债而来,而这个债务长期国债(10年+30年)高达70%-80%,这相当于台湾赖政府是用统一后的钱来搞台独军武建设。 因此该文建议,为阻止台湾方面用统一后台湾的收入为台独融资, 应该立即宣布台湾统一后,不会兑付台湾10年期和30年期公债的本金和利息;同时还要把2026年之后的长期国债收益全部收缴; 以及以统一后台湾财政做抵押,发行统一国债,为武统台湾融资。 我觉得这个观点和思路非常有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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