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杀人获无期徒刑!未成年身份不再是免罪金牌,这3个信号要记牢 “我还没成年,杀了人也不用偿命!”14岁少年持刀连捅同学数刀,事后竟毫无悔意,可最终法院的判决让所有人拍手称快——无期徒刑!这起发生在深圳的真实案件,彻底打破了“未成年人犯罪就没事”的误区,也让越来越多人看清:未成年身份,早已不是肆意妄为的护身符。 2025年4月,深圳初三男生钟某某因嫉妒同班女生潘某某成绩好、家庭幸福,网购折叠刀伺机报复。在小区楼下,他拦住独自回家的潘某某,持刀疯狂捅刺其胸部、后背,即便对方倒地呼救,仍折返补刀,手段残忍到令人发指。更让人寒心的是,作案后他还向父母谎称“见义勇为被砍伤”,试图掩盖罪行。 案发后,不少人担心“他才14岁,会不会从轻发落”。可法院审理认为,钟某某预谋行凶、情节恶劣、主观恶性极深,虽未满18周岁可从轻处罚,但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判决不仅告慰了逝者家属,更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年龄不是犯罪的“挡箭牌”,严重暴力犯罪终将受到严惩。 或许有人会问,以前不都说14岁以下不负刑责吗?这就不得不提2021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我国首次个别下调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明确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修订背后,是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频发的现实,也是法治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 但反转来了:严惩不是目的,预防才是关键。江苏张家港曾发生一起16岁少年非法拘禁少女50多小时的案件,调查发现,少年长期夜不归宿、交友不慎,父母却全程不闻不问。最终,检察院对少年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同时责令失职父母接受为期一年的“强制亲职教育”,学习如何履行监护职责。这种“惩罚+教育”的模式,既守住了法治底线,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挽救。 其实,未成年人犯罪从来不是单一问题。有的孩子像钟某某一样,因嫉妒、自卑滋生恶念;有的则像张家港的少年,因家庭教育缺失误入歧途。刑法的修订让“小恶魔”无法再逍遥法外,但要从根本上减少此类案件,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发力:父母要尽到监护责任,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社会要营造正向引导的环境。 每个孩子都值得被呵护,但呵护不是纵容。未成年阶段是身心成长的关键期,更需要明确的规则边界和正确的价值引导。法律的温度,不仅体现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体现在对正义的坚守和对恶行的约束。 愿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也愿每个受害者都能得到公平正义的回应。你觉得未成年人犯罪该严惩还是以教育为主?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