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认定战争时期被非法掠夺的首批18件文物,要求日方6个月内移交,逾期将依国际法启动后续程序。 这份措辞坚定的外交照会,直指18件被非法掠走的珍贵文物。排在清单首位、重达9.5吨的“唐鸿胪井碑”,是这次追索行动的标志与核心。这块刻于公元714年的石碑,是唐朝中央政府管辖东北地区的直接物证,其铭文具有重要的历史与主权意义。它于1908年日俄战争后被日本海军有组织地劫掠,运往日本并藏于皇宫吹上御苑。此次追索,意味着中国正式将这块“主权活化石”的归还提上了具有强制时限的议程。 为什么这次不再是“呼吁”而是“通牒”? 关键在于中国完成了一项决定性工作:构建了无可辩驳的完整证据链。2026年1月,集大成的《唐鸿胪井碑档案文献总汇》发布。这部巨著汇总了中日韩俄等多国档案,以超过百万字的篇幅,通过唐代拓片、清代方志、日本海军1908年的运输记录、民国外交文件乃至现代三维扫描数据,将文物的来源、掠夺经过、流转路径完全锁定。这等于在道义追索之外,奠定了坚硬的法律基石。 日本方面的惯用托词与中方的法律破局 面对追索,日方过去常以“年代久远”、“善意取得”、“皇室财产不便处置”等理由推诿。其中,将文物指定为“皇室御物”以规避审查是常见策略。然而,国际法并不承认这种借口。中方此次援引的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和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公约明确规定,战争掠夺的文物不适用任何时效限制,必须归还原属国。日本的“宫内厅”实质上是政府机构,所谓“皇室私产”在国际法面前没有豁免权。 照会设定的6个月期限,是一个清晰的“最后通牒”。如果日方逾期仍未履行,中方表明将依据国际法启动后续程序。这可能包括: · 提交国际仲裁:将争议提交国际仲裁法庭,依据相关公约进行裁决。 · 多边平台施压: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平台提交证据,寻求道义支持和多边决议。 · 国内法反制:中国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已明确规定对非法流失文物的永久追索权,不排除依法采取对等反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国内也存在理性呼声。由学者和律师组成的“中国文物返还运动会”多年来一直奔走呼吁,指出占有掠夺文物损害日本国际形象,阻碍真正和解。部分日本民众也认为,“规则比皇室面子更重要”。此次中国的强硬姿态,与这些内部声音形成了内外呼应。 从更广的视角看,追索这18件文物绝非孤立事件。它标志着中国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从过去的被动呼吁转向主动的、基于法律和证据的“精准打击”新阶段。这既是对民族历史记忆的郑重复原,也是在当代国际规则下维护文化主权的坚定实践。6个月后,世界将看到日本如何选择:是顺应历史正义与国际法理,还是继续背负“藏匿赃物”的道德与法律重负。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