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对,老婆孩子在国外者,应该一律退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家先不清理出这些人,就无法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这话说到老百姓心坎里了! 卢麒元老师的观点一针见血。老婆孩子都在国外享福,自己在国内当干部做决策,这样的人能全心全意替国家和人民着想吗?答案显而易见。 谁也忘不了几年前震动全国的“裸官”落马案——某省发改委原副主任张某,在位时手握项目审批大权,老婆孩子早在十年前就移民加拿大,在温哥华购置了价值千万的豪宅,孩子从小在国外读书,连中文都说不流利。张某自己则在国内过着“单身”生活,表面上清廉朴素,暗地里却利用职权大肆收受贿赂,短短五年就敛财近两亿,大部分赃款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国外,供家人挥霍。 直到东窗事发,办案人员在他的隐蔽账户里发现了数十笔大额转账记录,才揭开了这层“双面人生”的伪装。张某在庭审时忏悔,说自己“总想着给老婆孩子留条后路”,可这条“后路”,是用无数企业的血汗钱、用国家的发展机遇铺成的。试想,一个心里只惦记着国外家人的干部,怎么可能在审批项目时优先考虑国内产业升级?怎么可能在分配资源时兼顾民生福祉?他的决策天平,早就在家人的国外生活面前,悄悄偏向了个人私利。 卢麒元老师的观点之所以能引发全民共鸣,恰恰是因为老百姓早就看透了这种“利益割裂”的隐患。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本应服务于国家发展和民生改善,可如果家人都在国外,就相当于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埋下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他们可能会为了让孩子在国外过得更好,接受不法商人的利益输送;可能会为了规避风险,在决策时畏首畏尾,不敢触碰真正的改革难题;更有甚者,会利用职权为自己日后移民铺路,把国内的资源当成讨好国外的筹码。 早在2014年,我国就出台了针对“裸官”的治理规定,明确要求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重要领导职务,可现实中仍有漏洞可钻。有的干部让老婆孩子保留中国国籍,却长期在国外居住,规避“裸官”认定;有的通过亲属代持房产、存款,隐瞒家人的国外资产;还有的甚至在任职期间偷偷为家人办理移民手续,直到被查处才暴露。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更寒了老百姓的心——“我们信任你,让你掌权办事,你却把后路铺到了国外,把我们抛在脑后”。 有人说“这是搞连坐,太极端”,可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干部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本身就需要接受更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家人在国外,并非不能当干部,但必须让利益完全公开透明,让决策过程接受全民监督。可现实是,很多“隐性裸官”的国外资产、家人就业情况根本无从查证,他们的决策是否受到国外利益影响,也很难监管。与其事后追查,不如从源头防范,让那些把家人后路铺在国外的干部,主动退出关键岗位,这不是极端,而是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最基本的负责。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西方国家早就把“拉拢裸官”当成渗透手段。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接触这些干部的家人,提供优渥的生活条件、教育资源,甚至威胁利诱,以此操控国内的决策。几年前某军工单位的技术骨干,就是因为老婆孩子在国外被要挟,差点泄露核心机密,幸好被及时发现才未造成严重后果。这背后的教训,何其深刻! 卢麒元老师的观点,戳破了“裸官治理”的核心矛盾——忠诚与利益的绑定。一个真正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干部,会把家人的未来与国家的发展紧紧绑在一起,而不是偷偷把家人送到国外“避险”“享福”。国家清理这类干部,不是要剥夺他们的权利,而是要守住公权力的底线,让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现在,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呼吁加强“裸官治理”,要求干部申报家人境外情况时必须如实公开,一旦发现隐瞒就严肃处理。这既是对干部的监督,也是对干部的保护——只有让利益关系清晰透明,才能让干部在任职期间少犯错误,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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