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合法承认奴隶制,并赋予主人和丈夫私下惩罚奴隶的权力。 阿富汗法院于2026年1月4日左右签署的《刑事诉讼法》包含了塔利班法院新的刑事司法程序。 该法典包含以下内容: - 区分“自由人”和“奴隶”(ghulām):该法典区分了“自由人”(āzād)和“奴隶”。然而,该文件并未建立新的奴隶制度,也未规定买卖人口。 - 社会等级:社会被分为四个阶层(乌里玛/宗教学者 → 贵族/精英 → 中产阶级 → 下层/女性阶层)。 宗教学者和人士享有近乎完全或非常广泛的免于起诉的豁免权。 - 私人惩罚权:某些酌情惩罚(ta'zir)可由丈夫(对妻子)或“主人”(对奴隶/仆人)直接执行。这涉及对非伊斯兰刑法(hudud)罪行(即《古兰经》/圣训中未明确规定的罪行)的体罚。 这部新的刑法典还谴责跳舞或观看跳舞,并将哈乃斐逊尼派(“真正的穆斯林”)与其他被贴上“创新者”或“异端”标签的思想流派区分开来。 (《外交官》和《第一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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