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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中国台湾陆委会发言人梁文杰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近期陆委会接获通报,今

1月29日,中国台湾陆委会发言人梁文杰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近期陆委会接获通报,今年1月初有两位台湾检察官前往河南旅游期间,遭到当地国安人员到其下榻饭店进行盘查与询问。 询问内容包括当事人在服务机关的职位、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相关讯息等。 这两位检察官的身份很快被媒体披露,一位是台中地检署的资深检察官林志宏,另一位是高雄地检署的年轻检察官陈思颖。林志宏从事检察工作近二十年,参与过不少跨境诈骗案件的侦办,陈思颖则是近年崭露头角的“新秀”,专攻网络犯罪。他们此行是以私人旅游名义赴河南,行程中并未与任何大陆司法机构接触,却被国安人员在酒店房间内盘问了近一个小时。 据林志宏事后向台媒透露,当天晚上九点多,酒店前台打电话说有人找,他开门后,两名自称是“国家安全局”的人员亮明证件,直接进入房间。 他们先问了林志宏在台中地检署的具体职务,负责哪些类型的案件,接着问到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合作机制,比如《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执行情况,还特别提到近年来跨境电信诈骗案的线索交流。陈思颖也被问到类似问题,对方还让她描述在高雄地检署参与网络犯罪案件的具体流程。整个过程没有笔录,也没有告知他们可以拒绝回答,只是强调“配合调查是公民义务”。 这件事在台湾岛内引发不小的争议。陆委会第一时间发声,称大陆此举“严重影响两岸互信”,要求大陆方面给出解释;民进党当局的部分官员更是借此炒作“大陆打压台湾司法人员”,呼吁民众“警惕大陆的渗透”。但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两岸之间的司法协作本就涉及敏感领域,大陆国安人员对涉及跨境犯罪的台湾公职人员询问相关情况,并非完全没有依据——问题在于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两岸协议的框架。 事实上,《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于2009年,旨在加强双方在刑事案件侦查、证据移交、嫌疑人遣返等方面的合作。近年来,跨境电信诈骗、毒品走私等案件频发,两岸警方曾多次联合行动,比如在东南亚抓获的诈骗团伙,往往需要两岸司法机关协同取证。 台湾检察官作为一线办案人员,掌握着大量案件信息和办案流程,如果他们前往大陆,尤其是在案件高发地区活动,大陆方面出于案件侦查和信息核实的需要进行询问,逻辑上是说得通的。 但问题在于,这次询问发生在私人旅游期间,且没有提前通知台湾相关部门。这就涉及到两岸司法协作的程序边界——如果是正式的工作交流或案件协作,双方通常会通过既定渠道沟通,明确询问的范围和目的;而在私人行程中进行此类询问,容易让当事人产生“被监视”“被针对”的感受,也容易引发政治层面的联想。 有熟悉两岸事务的学者分析,这可能是大陆国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了某些与跨境犯罪相关的线索,而这些线索恰好与两位检察官的业务领域有关,因此在他们身处大陆时进行核实,但这种做法显然缺乏对两岸政治敏感性的考量。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件事反映出两岸司法合作的深层困境。一方面,双方在打击跨境犯罪上有共同利益,需要信息共享和协作;另一方面,政治对立让这种合作充满猜忌和不信任。台湾方面担心大陆通过询问获取司法机密,大陆方面则担心台湾公职人员私下收集情报或干扰案件侦查。这种互不信任的状态,最终只会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毕竟,跨境犯罪的链条不会因为两岸的政治分歧而消失。 梁文杰在记者会上强调“台湾人民的权益不容侵犯”,这话没错,但两岸关系的稳定,更需要双方在敏感领域的互动中多一些透明和尊重。如果下次再有类似情况,能不能提前通过既有渠道沟通?能不能明确询问的目的和范围?能不能让当事人感受到这是正常的司法协作,而非政治审查?这些问题,恐怕比单纯的“抗议”更有意义。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