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去重庆女友家居住,离开女友家时,偷走女友250克黄金金条,卖了155000余元。5个月后,男子被抓,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可男子不服,说没有证据证明他偷了,可结果还是悲剧了。网友:卖亏了,留到现在要翻倍! 谁能想到,女友满心欢喜把他领进家门,当成未来伴侣托付信任,他却盯着人家的财物打歪主意。那250克金条不是小数目,大概率是女孩父母攒下的嫁妆,或是长辈传承的念想,藏在卧室隐秘的抽屉里,连闺蜜都未必知晓,他却在同住的日子里悄悄记了下来。更讽刺的是,女孩后来回忆,男子住家期间总旁敲侧击问她“家里有没有值钱物件”,她当时只当是玩笑,没成想这份试探里藏着狼子野心。 他以为趁女友上班时溜之大吉,把金条转手卖掉就能高枕无忧,却忘了如今黄金回收行业早有铁规。九部门早就出台规定,黄金回收必须建立健全台账和交易报备制度,个人出售黄金不仅要出示身份证,回收商家还得详细记录物品重量、成色、交易金额等信息。他卖金条时揣着侥幸心理没敢实名,可回收店的监控拍下了他的样貌,交易记录也留存了金条的重量特征,这些细节顺着线索一路追到了他的藏身地。更关键的是,女友家抽屉扶手上提取到了他的指纹,与他到案后采集的样本完全吻合——这和那些盗窃惯犯试图用袜子套手掩盖痕迹,却仍被DNA证据锁定的案例如出一辙,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实则漏洞百出。 法院判他5年有期徒刑绝非过重,对照“两高”的司法解释,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起点是3万元至10万元,重庆当地结合经济状况划定的标准里,15万余元早已远超“数额巨大”的红线。更别说他是“入户盗窃”,利用女友的信任进入私人居所作案,主观恶性比普通盗窃更甚,量刑时本就会从重考量。他当庭喊着“没有证据”,不过是自欺欺人,指纹、监控、交易台账、女友的证言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让他的辩解苍白无力。 最让人不适的是部分网友的评论,张口闭口“卖亏了”,仿佛这起案件的核心是黄金价格涨跌。他们完全忽略了女孩被信任之人背叛的伤痛,也无视了盗窃行为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250克黄金再值钱,也抵不过一段感情的崩塌,更掩盖不了盗窃的违法本质——就算金条留到现在真的翻倍,难道就能抵消他触犯法律、伤害他人的过错?这种将焦点放在金钱上的论调,本质上是对违法犯罪的漠视,也是对受害者情感的二次伤害。 感情里最珍贵的是彼此托付的信任,女孩敞开心扉接纳他,他却用盗窃回报,既输掉了爱情,也葬送了自己的人生。5年牢狱之灾不是悲剧的终点,而是他为自己的贪婪和背叛付出的必然代价。法律从不会因为借口而网开一面,信任也绝不会给背信弃义者第二次机会。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