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男子和前妻离婚一个月后,前妻去世,男子得知前妻立下多份遗嘱,将3家公司股权遗赠给了一个异性朋友,并指定朋友为2个女儿的监护人。前妻还把3000万财产留给了2个女儿,但是2个女儿要到22岁才能继承房产,前妻没有给她母亲留下任何遗产,只给他弟弟留了一套150万的房子,他觉得遗嘱不符合常理,将朋友夫妻告上法庭,结果让他傻眼。 谁能想到,这份被男子斥为“不合常理”的遗嘱,背后藏着整整十年的婚姻冷暴力。男子和前妻林女士是白手起家的夫妻,2013年在深圳华强北摆摊卖电子配件,林女士脑子活、肯吃苦,硬生生把小摊位做成了拥有三家跨境电商公司的企业。可随着生意越做越大,男子却变了——他开始沉迷赌博,不仅把自己的分红输光,还偷偷挪用公司资金,林女士发现后要他悔改,他反倒指责妻子“强势压人”,甚至在外面找了情人,对两个女儿不管不顾。 最让林女士寒心的是2023年她查出乳腺癌中期,手术住院的一个月里,男子只露过三次面,每次都是来要钱还债。倒是她的异性朋友张先生,忙前忙后跑医院、对接公司事务,还垫了80万手术费。张先生不是外人,是林女士的大学同学,当年她创业缺启动资金,是张先生把父母留的婚房抵押了凑钱;她被供应商骗走500万时,是张先生陪着她熬夜对账、打官司追回损失。这么多年,张先生始终是朋友的分寸,却在她最难的时候成了最靠谱的依靠。 林女士立遗嘱时清醒得很,她找了专业律师见证,还做了公证,每一份都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完全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指定信任的人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她不给母亲留遗产,并非无情,而是母亲重男轻女一辈子,从未帮过她带一天孩子,还总劝她“男人犯错难免,忍忍就过去了”,甚至在她离婚时,母亲还想着多分财产给儿子。给弟弟留150万的房子,是念及手足情,但也怕弟弟挥霍,特意选了一套不好变现的老小区房产。 至于把3000万财产留给女儿却要22岁才能继承房产,更是林女士的深思熟虑。她太清楚前夫的品性,知道他一旦拿到抚养权,肯定会变卖房产还债,所以特意在遗嘱里注明,女儿成年前房产由张先生代为管理,只能用于女儿的教育和生活开支,这完全符合《民法典》中保护未成年人继承权的规定,确保遗产真正惠及子女。而把公司股权交给张先生,是因为她知道只有张先生懂公司运营,能守住这份家业,等女儿成年后再交还,这既是信任,更是对女儿未来的托底。 男子起诉时信心满满,觉得自己作为前夫、孩子的父亲,没理由得不到遗产,还一口咬定张先生和林女士有不正当关系。可法院审理时,律师提交了林女士的病历、男子的赌博记录、挪用资金的证据,还有张先生多年来帮助林女士的转账记录和证人证言。法院最终认定,林女士的遗嘱形式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驳回了男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就是让他傻眼的结果,他到最后都没明白,不是遗嘱不合常理,是他早已亲手推开了所有本该珍惜的人。 其实这事儿戳破了一个真相:血缘从来不是获得遗产的通行证,信任和责任才是。林女士用遗嘱给女儿铺好了后路,也给所有漠视婚姻、逃避责任的人上了一课。法律保护的是公民真实的意愿,不是所谓的“常理”,更不是那些只懂索取、不懂付出的人的贪婪。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