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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清德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49年10月1日起,没有对台湾行使有效管治权,至

赖清德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49年10月1日起,没有对台湾行使有效管治权,至今70余年,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省就丧失了主权!   我们回溯到1943年,那时候的《开罗宣言》不是一份聊天记录,而是白纸黑字的国际契约,明确规定日本窃取的领土必须归还。这份由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文件,像一把正义的利剑,斩断了日本对台湾的非法侵占,也为世界划定了战后领土归属的基本准则——窃取来的东西,终究要物归原主。   随后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更是像一道铁箍,锁死了这个承诺的执行力。公告明确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连后来投降的日本都在投降书中签字画押,公开承认要履行这份公告的所有规定,这意味着日本对台湾的任何主张都成了无效的空谈,台湾回归中国成为无可辩驳的法律事实。   到了1945年10月25日,台北公会堂的那场受降仪式,不仅仅是日军缴械,更是法理主权的实体交割。当中国受降官庄严宣布“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时,台下响起的掌声里,藏着几代中国人的血泪与期盼。   从那一刻起,主权的铆钉就已经钉死了,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历史、法律、文化和国际关系层面,都有了坚实到无法撼动的依据。   时间来到去年9月,赖清德试图冲击联合国大门,结果如何?他带着精心包装的“台独”话术,以为能蒙混过关,却连联合国的门槛都没迈进去。联合国秘书处直接援引第2758号决议,明确告知其“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这无疑是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要知道,1971年的第2758号决议,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从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这一决议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几十年来从未被撼动过。   赖清德所谓“70余年未有效管治就丧失主权”的论调,简直是对历史和国际法的双重无知。主权归属从来不是靠“管治时长”来定义的,中国在1949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中国内部的政权更替,而不是领土主权的分割——就像一个公司换了管理层,公司的产权和疆域绝不会因此改变。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认同“政权更替就丧失领土主权”的荒谬逻辑,赖清德抛出这种说法,不过是为“台独”分裂寻找借口,自欺欺人罢了。   更可笑的是,赖清德似乎忘了,当今世界上183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都在外交公报中明确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就连曾经占领台湾的日本,在《中日联合声明》中也明确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并遵循《波茨坦公告》的相关规定。这些国家的表态,不是外交辞令的敷衍,而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准则的尊重,更是对“台独”分裂势力的明确警示。   赖清德的言论,本质上是在挑战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当年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国际社会通过一系列公约和决议确立了领土归属的基本规则,台湾回归中国正是这一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台独”分裂行径,就是要打破这种既定秩序,试图将已经归还中国的领土再次分裂出去,这不仅是在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更是在公然开历史倒车,破坏地区和平与稳定。   他以为靠着炒作“有效管治”就能混淆视听,却不知道主权问题从来都有清晰的历史经纬和法理依据。从三国时期孙权派卫温抵达夷洲(今台湾),到元朝设立澎湖巡检司管辖台湾,再到明清两代对台湾的持续治理,台湾与大陆的联系从未中断,属于中国的事实早已深入人心。即便近代遭遇日本殖民统治,台湾同胞的抗日斗争也从未停止,他们始终认同自己是中国人,这种民族认同和历史纽带,不是任何分裂势力能割裂的。   赖清德的分裂图谋,还面临着现实的重重困境。台湾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大陆市场,两岸贸易额常年保持高位,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一旦“台独”分裂行径突破红线,必将严重冲击台湾的经济民生,损害台湾同胞的切身利益。而中国人民解放军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和能力,早已今非昔比,任何分裂国家的企图,都将遭到坚决反制,最终只能是死路一条。   联合国官方文件中,台湾的称谓一直是“台湾,中国的省”,这一标注不是随意为之,而是基于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历史事实。赖清德想让台湾“加入联合国”,想让国际社会承认台湾“主权”,无异于痴人说梦——联合国及其所有专门机构,始终恪守一个中国原则,从未给“台独”分裂势力任何可乘之机。   赖清德的论调既无历史依据,也无法律支撑,更得不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他不过是抱着“台独”分裂的妄想,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事实如同日月星辰,不会因任何人的谎言而改变;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如同钢铁长城,不会因任何分裂势力的挑衅而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