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相信吗?你存在银行的钱被银行员工转走挥霍,而银行还不承担法律责任! 现实的例子就发生在内蒙古。2021年7月,朱女士将75万存入内蒙古扎兰顿市邮储银行,令她无法相信的是,受理她存款的银行员工猛某竟将朱女士的存款转入自己的账户,受害者达11人,涉案资金达220万!这些钱都被孟某挥霍一空,无法追回。 愤怒之下的朱女士将该银行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本金和利息。可银行认为孟某的行为属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且孟某已离职,银行不承担责任。而让朱女士难以相信的是,一审法院竟采信了银行的说辞,判朱女士败诉!不服一审判决的朱女士愤而提起上诉。案件于2026年1月5日经过二审,目前还没有宣判。 作为银行的员工,在工作时间,银行大厅,私自将储户存在银行账户的存款转入自己账户,怎么能是个人行为?她当时代表的不是银行吗?储户拿到的存款单盖着银行的章子,怎么能与银行无关?如此说辞,银行的公信力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