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苏先生花了1万多买了辆奥迪,结果出了车祸。对方报了警,他也联系了保险公司,可没多久,来了两个人,声称是保险公司合作修理厂的,直接就把苏先生的车拉走了。事后苏先生才发现,自己没买车损险,修车要花7000多,再加上来年要上涨的保费,算下来实在不划算,干脆就不修了,打算把车子报废。 可等他去取车的时候,修理厂老板却逼着他给3000块钱,说那两个人把车拉到这儿来,自己给了他们不少中介费,这笔钱得苏先生出。 苏先生越想越纳闷:自己找的是保险公司的人,这两个人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自己的车祸信息怎么就泄露出去了?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却反驳道:“你可别污蔑我!你都没买车损险,我犯得着操那份心吗? 我根本不会劝你去修车,怎么可能让人去拉你的车?”修理厂老板也撇清关系,说自己不认识那两个人,是苏先生自己找来的,他只是收到车,就得要中介费。 苏先生最近别提多郁闷了,自己刚买没多久的奥迪车撞坏了,交警认定书下来后,责任还全在自己。 当时车祸特别吓人,两辆车的气囊都弹出来了,万幸的是人没出事。他当初联系保险公司,是因为买了第三者责任险,想让保险公司帮忙处理事故。 可那两个人找上门时,说自己是保险公司合作修理厂的,“你的车交给我们,保证给你修好,到时候费用让保险公司结算就行”。 苏先生出了车祸,脑子还有点晕,没理清其中的条理,就把车钥匙给了这两个人。没过多久,车子就被拉到了这家修理厂。 八天后,苏先生联系那两个人,按对方给的地址找到修理厂,老板却说:“你这车子损坏得有点严重,修理费得7000块。” 苏先生一算账,修车费加上来年上涨的保费,比自己买车的1万多还贵,太不划算了,当即决定不修了。 可老板却不依不饶:“不修也行,你得给我3000块中介费。”苏先生当场懵了:“我车子都没修,凭啥给你3000块?啥叫中介费?” 老板解释说:“那两个人是黄牛,他们把车拉到我这,我得给他们费用,这笔钱自然该你出。” 苏先生气得不行:“我报的是保险公司,没找你们修理厂,更没找什么黄牛,他们怎么知道我出车祸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随后透露:“这两个人根本不是我们找的! 不管你是报警、报保险,还是啥都不做,甚至有路人拍了视频发出去,你的车祸信息都会流入黄牛群里。 这些人拿到消息后,就谎称是保险公司合作修理厂的,想方设法把车引流到修理厂,你们说的这家修理厂,几乎所有维修的车子都是这么来的。” 苏先生还是没搞明白:“这咋回事啊?他们居然还有专门的群?”一旁的公证员提醒他:“这事你自己也有责任。 你没买车损险,自己心里没数吗?随便把车交给两个陌生人,都不看对方证件的?当时要是不确定,联系我们核对一下也行啊。” 最后,苏先生没办法,只能先交了3000块钱把车开走。不过他已经报了警,当时拉车的其中一个人,他拍了视频,希望能找到对方,把这3000块钱要回来。 可他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自己莫名其妙花了3000块,这些人的信息到底是怎么泄露的?到底该找那两个黄牛要回钱,还是找修理厂老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这事明摆着是那两个人欺诈,修理厂乱收费。 那两人冒充保险公司合作方,骗苏先生把车拉走,这就是欺诈行为,苏先生有权撤销这个口头约定。 修理厂没修车子,凭啥收3000块中介费?这就是不当得利,按规矩必须退。 还有信息泄露的事,不管是报警、保险还是路人传播,随便把苏先生的车祸信息传到黄牛群,都是违法的。 苏先生自己虽有疏忽,但不代表就得白白掏钱,找黄牛要回钱、找修理厂退钱都有理,报警后拿着证据维权,胜诉的把握很大。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1818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