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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上司怒骂其“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滚”回了家,此

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上司怒骂其“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滚”回了家,此后半个月都未曾打卡上班。老板知道后以旷工为由将男子开除,谁知男子却申请了劳动仲裁,称自己只是在执行老板的决策,老板却非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仲裁并未支持男子,男子将老板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事情的主人公姓彭,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多年,平时工作也算踏实,没出过什么大差错。矛盾的爆发,就源于一次再常见不过的职场争执:一天下午,彭某因为工作安排的问题,和自己的直属上司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办公室里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或许是被彭某顶撞得下不来台,上司急了眼,当着所有人的面吼出了两个字:“滚蛋!” 咱们在职场里,或多或少都听过上司说气话,大多时候都是发泄情绪,没人会真的当真。但彭某不一样,他觉得上司作为管理者,说出来的话就带有指令性,更何况是当着全办公室人的面怒吼“滚蛋”,在他看来,这就等同于“被开除”的口头通知。 于是,彭某没再多说一句,默默收拾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转身就走出了公司大门,真的“滚”回了家。 这一走,就是整整半个月。这半个月里,彭某既没去公司打卡,也没向公司请假,更没主动联系上司或人事询问情况,就一门心思在家等着公司的正式开除通知。他觉得,自己是在执行上司的“指令”,压根不算旷工。 可公司这边,想法完全不一样——上司吼完“滚蛋”就气消了,压根没想着要开除彭某,只当他是闹脾气请几天假,等气消了就会回来。 直到半个月后,公司核对考勤时,才发现彭某一直没来上班,也没有任何请假记录。老板得知情况后,当即火了,认为彭某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连续旷工半个月,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二话不说就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旷工为由将彭某开除。 彭某收到通知书后,当场就炸了。他觉得自己太冤了:明明是上司让自己“滚”的,自己只是按指令行事,怎么就成了旷工?气急之下,彭某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理由就是“自己是执行上司的决策,公司属于违法开除”。 可仲裁的结果,却给了彭某一盆冷水——仲裁委员会并没有支持他的诉求。仲裁委认为,上司的“滚蛋”二字,属于情绪激动时的气话,并非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指令,也不能等同于公司的决策。 作为一名理性的劳动者,彭某理应分清气话和正式指令,即便当时生气离岗,也应该在情绪平复后主动返岗,或者联系公司确认情况,而不是直接旷工半个月。因此,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彭某,并无不当。 仲裁败诉后,彭某还是不服气,他坚信自己没有错,于是又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了法院,誓要讨一个说法。 这时候,不少人都觉得彭某是在白费力气,毕竟仲裁已经有了结果,法院大概率也会维持原判。可谁也没想到,法院的判决,竟然来了个180度大反转。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场纠纷的关键,不在于“滚蛋”二字是不是气话,而在于公司后续的态度。 彭某离岗后,公司虽然找过他谈话,但并没有明确纠正上司的气话,也没有向彭某下达“立即返岗”的书面或口头指令,反而在彭某询问能否继续上班时,让他“回家等通知”。这种模糊不清的态度,让彭某有理由相信,自己确实是在等待公司的进一步安排,而非无故旷工。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彭某支付赔偿金,共计约16万元。这个结果一出,瞬间引发了热议。 有人说,这16万元,是上司情绪失控付出的“天价学费”;也有人说,彭某虽然赢了官司,但浪费了半个月时间,也耽误了自己的工作,其实也不算真正的赢家。 其实咱们静下心来想想,这事没有绝对的对错,但却给管理者和打工人都敲了警钟。对于管理者来说,职场不是发泄情绪的地方,尤其是在行使管理权时,说话一定要严谨,不能随口说气话、说模糊的话,否则一旦引发纠纷,公司很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而对于打工人来说,遇到这种情况,也不能像彭某这样消极应对,最好的方式就是当场或事后及时确认指令,比如发消息或邮件询问上司,固定好证据,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场不易,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员工,都应该互相尊重、理性沟通,别让一句气话,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毕竟,工作是为了赚钱糊口,不是为了争一时之气,更不是为了闹上法院对簿公堂。 极目新闻 《老板一句“滚”,公司被判赔16万,可见学会尊重员工何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