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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上海,一70岁大妈开老头乐,后面坐着70岁的丈夫,行至一个路口,明明显示

冤不冤?上海,一70岁大妈开老头乐,后面坐着70岁的丈夫,行至一个路口,明明显示是红灯亮着,可大妈不管不顾,横穿马路,和一正常行驶的车辆撞上,因为撞击力度太大,老两口骨折,俩人一气之下,将开车的女子告到法院,索赔70万元,女子急了,明明是他们闯的红灯,我是正常驾驶车辆,法院的判决女子无法接受。 沈大妈为了出行方便,她和丈夫黄大爷商量,俩人买了一辆老年代步车,俗称就叫做“老头乐”。 车辆买回,老两口高兴的像个孩子一样,沈大妈自告奋勇,主动坐到了驾驶员的位置。 黄大爷看她高兴,立刻就坐到了后面的位置,年轻时都是他骑着车辆,带着沈妈妈出去逛逛。 如今他俩换了个位置,沈大妈开车,带着他出去溜溜。 沈大妈看黄大爷坐稳,她启动车辆,高高兴兴的开到了路上。 路上小风吹着,两边的美景往后面闪动,老两口说说笑笑,不大一会就到了中山北一路广中路交叉口处。 沈大妈要横穿马路,可是在她这个方向,红灯亮着。 按照规则,沈大妈应该停下车辆,此时此刻,竖着走的方向才是绿灯亮着。 李女士驾驶车辆,同一个时间行至到了这个路口,当她到路口时,她的方向显示,绿灯通行,不需要停下。 李女士没有减速,直接顺着方向开去,可万万没有想到,沈大妈开着车没有停下,她违反交通规则,闯了红灯,一头撞到了李女士车上。 两车都没有减速,互相发生了剧烈的碰撞,李女士吓了一跳,赶忙踩刹车停下车辆。 她下车一看,瞬间被吓的尖叫,只见沈大妈和黄大爷的车被撞倒,俩人受伤严重,躺在地上痛苦的呻吟。 双方车辆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车辆都有严重的破损,可是无论如何,救人要紧,李女士立刻拨打报警电话。 警方赶来,对现场做了仔细的勘察,路口也有监控,事件清楚明白,警方认为,李女士和大爷大妈都有责任。 沈大妈驾驶的是一辆无上路资格的电动老年代步车,可是她不管不顾,只管开着来到了路上。 她不但开车上路,还无视交通规则,她闯了红灯,因此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过错。 而李女士虽然是正常驾驶,可是在路口绿灯通行时并没有进行减速,红绿灯规则虽然制定严格,但不排除会有紧急意外的事情发生。 因此交警认为,沈大妈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占事故的50%责任。 李女士则承担次要责任,既承担1/3的责任。 黄大爷坐在老头乐的后座,因此承担次要责任,占责任的1/6。 责任分析明白了,可是医院那边,发现沈大妈黄大爷受伤严重。 诊断单上显示,沈大妈两段椎体骨折、左侧七根肋骨骨折,被评定为九级和十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一共420天。 黄大爷这边也没好到哪里,他左侧十根肋骨骨折,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黄大爷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被评定为240天。 李女士傻眼了,两位老人年纪大了,他们的身体已经不堪一击,伤的如此严重,让她始料未及。 可是,他们两位老人受伤,主要原因是他们闯红灯所致,自己负有次要原因,因此李女士不愿过多赔偿他们。 双方就赔偿达不成一致,沈大妈黄大爷看李女士不愿赔偿,老两口不乐意了: 我们受伤严重,不能就这么被人撞了。 老两口一纸诉状,将李女士和李女士的公司,以及车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沈大妈说自己伤势严重,根据评估,她要求对方赔偿自己43万元。 黄大爷根据自己的情况,索赔27万元,这场事故,老两口共索赔70万元。 法院认为,交警划分的责任清楚,法院给予支持,予以采信。 因此法院判决,沈大妈主责,李女士负有次要责任,保险公司代李女士赔偿沈大妈夫妇35万,既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李女士公司赔偿沈大妈夫妻律师费6000元,共计赔偿老两口36万。 虽然李女士买有保险,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了赔偿费用,可是依旧有人认为,这不公平。 有人表示,支持李小姐和保险公司共同上诉,超速是交通违法,闯红灯、无证驾驶导致的就是事故,事故也应该是老头老太太的责任,就应该自己给自己治病并且给李小姐修车。 也有人说,考驾照的时候白学了,过斑马线红绿灯路口必须轻踩刹车减速,车速不能超过30,没出事一般没人管,只要出事了这就是定你责任的理由。 这事最终的结果,就是各打五十大板,但又合情合理。 老两口闯红灯开三无车上路,是把自己和别人的安全当做了儿戏,因此他们承担了主要责任,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 但李女士也不能说完全无辜,过路口就算是绿灯,减速观察本来就是开车的基本常识。 如果她能减速,真要是遇到突发情况也有反应时间,因此来说,这1/3的次要责任不算冤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开车没有绝对的“无责”,规矩是死的,但路况是活的,多留点心总是没错。 宁慢三分,不抢一分,安全驾驶,平平安安,才是大家最想要的。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