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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 14岁女孩去零食店,被店员怀疑偷东西,店员直接扣着女孩,女孩感到身体

陕西咸阳, 14岁女孩去零食店,被店员怀疑偷东西,店员直接扣着女孩,女孩感到身体不舒服,让妈妈来陪伴,店员却不允许她联系妈妈,后来女孩自证清白,他们才放女孩走,可女孩被深深伤害,她痛苦地说道:“同学们都在,他们会怎么看我,我要不要跳楼得了!”妈妈为女儿讨说法,店员却报了警。 买个零食能惹出多大的祸?最近发生的一件事,真是让人看得心里堵得慌,谁能想到,一个14岁的小姑娘高高兴兴跟伙伴去买零食,最后却是哭着回家的,甚至因为这事儿还得了一块不小的心病。 这小姑娘跟同伴一块进了一家当地的零食店,挑挑拣拣选好了东西,钱也付了,出门差不多十来米,突然就被店员给拦住了,这店员也不讲究什么证据,张嘴就咬定小姑娘偷了东西,二话不说就把人强行扣在了店里。 当时店里可不冷清,还有不少其他顾客,甚至还有小姑娘的同学在场,你想想,众目睽睽之下被当贼防着,周围全是异样的眼光,这孩子当时得有多害怕,多难堪。 孩子毕竟年纪小,遇到这种突发状况,第一反应肯定是被吓坏了,身体当时就觉得不舒服,心里更是委屈得不行。 她下意识想掏手机给妈妈打个电话,让大人来给自己撑腰,处理这局面,可这店员真是做得绝,硬是拦着不让打,切断了孩子跟家长的联系。就这么把一个未成年人困在店里,非逼着她自证清白。 没办法,在那种孤立无援的环境下,小姑娘只能被迫配合,她当着店员那一双像审犯人一样的眼睛,把自己的书包拉链拉开,把口袋一个个翻个底朝天,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掏出来展示给对方看。 那场面,对于一个青春期的女孩来说,简直就是把自尊心踩在地上摩擦,最后咋样?店员瞪大眼检查了一遍,确认孩子身上根本没有店里的东西,这才发现是自己搞错了,这才慢吞吞地放人走。 你以为人放了事就完了?对这14岁的孩子来说,噩梦才刚开始,回到家,孩子的情绪彻底崩了,哭得撕心裂肺,她跟妈妈说,当时好多同学都看见她被当小偷扣那了,大家以后会怎么看她?是不是都觉得她手脚不干净?这孩子心里过不去那个坎,甚至绝望地喊出一句:“我要不要跳楼得了!”这话听得当妈的心都要碎了,也气得直哆嗦。 好好的孩子出门买个东西,平白无故受了这么大委屈,还留下了心理阴影,哪个家长能忍?妈妈二话不说,带着孩子回零食店讨说法,想要个合理的解释和道歉。 结果那店员不仅没觉得自己做错了,态度还挺横,没有任何诚恳认错的意思,反而反手报了警。 警察叔叔来了以后,那是讲证据的,调出店里的监控录像一帧一帧地看,把小姑娘进店后的行动轨迹查了个底掉,结果呢?板上钉钉,小姑娘全程规规矩矩,根本没有偷窃行为,真相大白了,这就纯属是店员没事找事,凭空想象出来的“小偷”。 虽然警方还了孩子清白,但这事留下的伤疤可不是一时半会能好的,十四五岁正是最要面子、心思最敏感的时候,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当贼扣留,还不让联系家长,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感,成年人都未必扛得住,更别说是个孩子了。 一句轻飘飘的“误会”,哪能弥补孩子丢掉的尊严?哪能抹去她心里的恐惧? 从道理上讲,商家你要是真觉得丢了东西,你可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一个开店的,有什么权力私自扣押顾客?有什么权力限制人家的人身自由?更何况对方还是个未成年人。 不让孩子联系监护人,强迫孩子翻包自证,这既不合情也不合法,完全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欺负弱小,这不仅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也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 现在这事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咱们真心希望店家能别再硬撑着了,拿出点真正的诚意来,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最重要的是得配合家长把孩子的心理疙瘩解开。 抓贼得讲证据,别凭着感觉就随便冤枉人,遇到事走合法途径,尤其是对待孩子,千万别因为你的鲁莽和无知,毁了一个孩子对这个世界的安全感。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