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众议院美国与中国共产党战略竞争特设委员会主席约翰·穆勒纳尔众议员致函美国财政部贝森特(Scott Bessent),要求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立即对中国制药巨头远大医药集团(Grand Pharma)对美国医疗设备公司FastWave Medical的控股投资案采取行动。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国会推动CFIUS审查的案例。穆勒纳尔作为众议院美中战略竞争委员会主席,施压财政部长对2021年已完成的中国远大医药收购美国FastWave Medical案进行回溯审查,反映了美国对华投资限制的政治化趋势。 该交易本质是商业性医疗器械投资:远大医药以7200万美元收购专注血管内震波技术的FastWave,旨在填补中国血管钙化治疗领域空白,属于正常的产业链布局。FastWave的技术用于治疗动脉硬化,而非敏感军事领域。 穆勒纳尔此举体现双重标准:一方面,美国企业全球并购鲜遭政治阻挠;另一方面,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泛化审查,连心血管治疗设备都被渲染为"威胁"。更讽刺的是,FastWave CEO Scott公开抱怨的是远大"不配合CFIUS申报",而非技术泄露,暴露其因融资受阻而施压的真实动机。 核心问题在于,CFIUS审查已成政治工具。美国一面要求中国开放市场,一面以模糊的国家安全标准阻挠中企投资,破坏市场规则。这种"有罪推定"模式不仅损害中国企业权益,更将反噬美国创新生态——当外资因政治风险却步,美国初创企业融资渠道将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