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办理某公司涉路违法案件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依法审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此举是该局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既捍卫了法律尊严,也赢得了企业与公众的由衷认可。
经查,该公司在新州至长坡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电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规定,依法可处以罚款,但深入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属首次违法,且主观无故意。案发后,其立即停工,态度端正,整改意愿强烈。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指出其违法性质的同时,主动提供合规指导,明确整改路径。该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前顺利完成行政许可补办,所有整改一步到位。
由于全过程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该情形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初次违法可不予处罚的规定,也契合我省交通运输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具体适用条件。综合考量其情节轻微、整改迅速彻底、社会危害性小等因素,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法律权威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收获了真诚回响。近日,该公司负责人专程来访,将一面书写着“柔性执法助发展依法行政暖企心”的锦旗送到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执法人员在其整改过程中给予的公正指导与高效服务表示衷心感谢。(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马宏新通讯员刘石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