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营区查家书,禁婚四十年,谁还记得他们没结过婚。 那天早上我翻旧报纸,在台北市立图书馆三楼摸到一叠泛黄的《青年战士报》,1952年3月12日那期。头版没写反攻,只登了条小通知:全军即日起,士兵婚假申请暂停。底下一行铅字小得要凑近看:“情书须经连长核阅后方可寄出。”我愣住,不是因为字多,是没想到“寄信”这种小事,也能被管成这样。 后来查档案才知道,不是不让他们结婚,是“不能按时结婚”。军官二十八岁能领证,士兵得熬到四十。可四十年代参军的兵,进岛时才十六七,真活到四十,牙掉了一半,腿也常疼,娶谁?谁肯嫁? 金门和马祖的茶室,当年叫“特约茶室”,名字好听,其实门口挂着排号牌。老兵说,列兵排队两小时,进去十五分钟,出来连对方姓啥都记不清。屋子里没窗,体检单每月交一次,但没人问她们疼不疼、累不累。有位阿嬷去年在台东养老院被采访,讲完就低头搓手指,说:“那时签的不是合同,是卖身契。” 退伍?官方早就不提这个词了。1960年代起,“荣民之家”盖得像兵营,十二个人一间房,柜子共用,钥匙归管理员。工资比码头工人少四成,想带孩子来住?得写申请,批不批,看连长心情。我看过1987年普查表——七成八的荣民四十五岁以上,还是单身。没人逼他们不结婚,只是结不起,也等不及。 去年在屏东一家养护中心,遇见一位九十一岁的湖南老兵。他没说话,只是从枕头下拿出一张发脆的照片,背面用蓝墨水写着:“1949年冬,衡阳,阿云”。他摸了三分钟,没翻过来,也没叹气,就收回去,说:“锅里汤快好了。” 2025年“荣民权益法”修订会上,有人提“婚姻补助”,吵了整整两天。最后条款里没出现“补偿”两个字,只写了“酌情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