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男子在网上邀约了女网友,两人达成有偿亲密关系后,男子就提前来到了约定地点,可是等女网友来到现场后,男子却表示等待时间过长,由此要求女子给钱,遭拒后,男子勒住女子脖子将其吓了一顿,于是女子只能乖乖转给对方5000元,第二天,男子故技重施又对另一名要了1万元,案发后,男子辩解自己只是借钱,法院会相信他吗? 据悉,25年7月16日,男子王某闲来无聊,于是便上网打发时间,王某以客人的身份,频频向一些女网友发出邀约邀请,很快女子盛某就回应了王某,两人在网上谈好了价格和见面的地点。 随后,王某就提前来到了约定的地点等盛某,当盛某来到现场后,王某直接表示对方来晚了,自己等的时间太长耽误事,于是要求盛某支付钱财,盛某当即拒绝了王某的要求。 于是,王某直接用胳膊勒住了盛某的脖子,盛某被勒的喘不上起来,于是只能妥协,随后盛某转给了王某5000元,王某拿到钱后,才放盛某离开。 第二天,尝到甜头的王某再次故技重施,又用相同的办法再次从女子尚某处获得了1万元。 案发后,王某被逮捕归案,可是面对讯问,王某始终坚称自己是在借钱,而不是抢钱,因为等自己有钱了会归还他们的。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王某肯定是知道对方不敢报警,所以才这样肆无忌惮吧? 还有网友表示,这个要重重判,太可恨了,什么人的钱都抢,不知道人家挣的这个钱是多么的卑微和不容易。 由于王某辩解这是借款,而非抢劫得来的,那么,王某到底是借还是抢? 其实,要区分借还是抢其实很容易,关键就在于对方拿出这笔钱是否是自愿,以及王某又是否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 就拿盛某的5000元来说吧,因为王某在要的时候,盛某是直接拒绝了,显然盛某是不想给,但是,在王某的暴力威胁之下,盛某才不得已支付这笔钱,因此,可以肯定的是,盛某支付的时候并不情愿。 更何况,两人是第一次见面,借款给一个陌生人,换做是你想必也不会同意吧,所以,站在一个常识性的角度来说,盛某第一次借钱给王某显然是不现实的。 同样,尚某给了王某1万元之后也选择了报警称被抢劫,所以,王某构成抢劫罪的概率极大。 但是,不能因为王某构成抢劫罪的概率大,就直接认定王某构成犯罪,其实,因为王某对盛某施加了暴力行为,勒住其脖子,必然会留下一定的勒痕,所以,这就是王某实施暴力犯罪的直接证据。 然而,因为王某有一个偏好,就是在抢钱的过程中录下视频,然而正是这个视频成了指控王某犯罪的一个重要证据,因此,王某最终因抢劫罪被提起了公诉。 按照刑法的规定,抢劫他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是两次,不符合三次的情形,所以,王某一般面临的是五六年的刑期的可能性最大。 其实,有人说,尚某和盛某挣钱不容易,如果这些钱是非法所得,王某是不是就不是犯罪了? 结论当然还是犯罪,即便王某抢来的是违法所得,也依然构成抢劫罪。更何况法律上目前并未对尚某和盛某被抢走的钱定义为非法所得,所以,王某抢走的这些财物,属于两人的合法所得,更应该被处以刑罚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