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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出台房地产市场15条工作措施丨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转自:梧州发布

为优化市场供给、惠及民生,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日前,梧州市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15条工作措施。除有明确实施期限外,措施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15条工作措施涵盖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支持政策、境外人士购房便利、预售资金用途监管、项目融资支持、“好房子”建设供给、土地供应优化、闲置土地盘活、规划设计优化、项目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优化、存量房收购盘活、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完善等方面。

其中,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自2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个人在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类),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契税缴纳的,按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在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方面,缴存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提取公积金余额予以补足。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对于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灵活就业群体,有关部门将大力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公租房工作,保障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同时,梧州市对房地产项目融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不动产登记及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和服务等方面也给予大力支持,为房地产企业在梧开发投资保驾护航,实现城中村改造出让地块“拿地即开工”。创新存量商品盘活机制,拓宽房源筹集渠道,将存量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等,满足群众住房的刚性需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5条措施聚焦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优化,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梧州市关于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工作部署,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