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这事儿离谱到天花板了!某公证处把1.8亿存进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五年后要用钱,账户里居然只剩44万,上亿本金直接凭空消失,听着都像天方夜谭,却真实发生了! 这钱2013年就存进去了,公证处图的就是银行安全,谁料想踩了个天大的坑。银行客户经理李某为了掩盖转走资金的事实,五年里次次上门送伪造的对账单,盖着假公章,余额利息写得煞有介事,公证处愣是一点没察觉。 直到2018年要理财查账,这惊天窟窿才被揭开!公证处找银行讨说法,对方竟开始耍赖,说钱是涉案职员转走的,人已经精神失常失踪,客户经理也早离职,想就这么撇清关系!公证处怒而起诉,结果一审二审全被驳回,1.8亿直接没了着落。 天底下哪有这道理!储户把钱存银行,没半点过错,银行内部监管失职、员工监守自盗,凭啥让储户买单?还好最高法终于出手,撤销一二审裁定,明确银行不能用先刑后民规避安全保障义务。银行本是信用立身,连储户的钱都看不住,还想耍无赖,寒了储户的心,以后谁还敢把血汗钱存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