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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在当地不能够黑白通吃,法拍房还是不要去碰为好,不如老实实去买

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在当地不能够黑白通吃,法拍房还是不要去碰为好,不如老实实去买正常渠道的房,现在房价也便宜,没必要再去贪法拍房的打折价! 看到头条新闻,我们福建老家莆田一位女士法拍房买房了,但是腾房入住之前,物业管理说原业主欠物业管理6万多元,如果她不缴清欠费,却不能够进这个法拍房,而且也不能够供水、供电! 这位女士为了能够尽快的入住法拍房,只有再叫法院出面,再叫城管出面协调,最后协调的结果也是这位女士承担了原业主欠的物业管理费3万才入住,这个成本也是不小!这个物业管理费不是她居住产生的,但是由她来承担这个冤枉钱! 看到这里,首先想表达的这个物业管理不合理,因为不是新业主产生的,是原业主产生的欠费,那么物业管理应该通过法律渠道向原业主去追求所欠的物业管理费。 当然,原业主房子都要拍卖了,肯定是山穷水尽,没有钱交物业管理费,甚至基本的温饱都成问题,那么,物业管理就想通过法院拍卖以后这个房子产生的价值,来分享一下所欠的物业管理费。 作为法院的工作,站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之下,一切是为了和谐,他不可能偏袒哪一方,不可能偏袒债权人,也不可能偏袒债务人,他要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局面着想。 那有网民说,应该让原业主提前滕房,不至于产生这么多物业管理费欠费。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房子没有拍卖之前,这个房子还是属于债务人,原业主他有权在这里居住。 特别是对有很多人,他是唯一住房,他没有其他地方居住,只有这个一套房,那作为法院,他必须要考虑每个人的生存权是第一的,是首先要考虑的,不可能把债务人赶到大街上,这样会制造矛盾! 有些人呢,看到法拍房因为比普通的市场价打了七折,觉得贪了便宜几万甚至十几万,就想去买这个法拍房,其实这种法拍房如果讲到风水的角度,也不应该去买,原业主住在这里,走到房子被拍卖,那风水的角度说明这个房子风水不好,不吉利,新业主过来入住了以后,你经常会想起这个房子曾经拍卖的,住了心里也不踏实。 一个人是有气场的,如果长期住在不吉利、风水不好的房子,慢慢你的精气神也会受到影响,反过来有负面作用,虽然你买这个房呢,比普通市场价便宜几万、十几万,结果你可能后面承担的代价更大! 而且法法房往往原来债务人是唯一住房,甚至他还有老人、小孩,有些法拍成功了,要入住都可能千难万难! 而且这几年房价下跌的也厉害,市面上大把的空置房,干干净净的,没有什么权益纠纷的,何苦去搞这么麻烦,有这么多纠纷劳心劳肺的法拍房?!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