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32岁男子和31岁女子办完婚礼41天后,男子车祸离世,遗留各项财产400万,因两人未领结婚证,女子无法以配偶的身份获得补偿,男子母亲曾口头承诺可以给女子30万,可这笔款项迟迟没有兑付,女子称自己还被赶出婚房。可男子妹妹却说:我们没有说过一分钱都不想补偿,我母亲确实提到过补偿对方30万,因还在悲痛中,没有精力去处理。双方对簿公堂,让人唏嘘。 张晓和余涛,原本是一对即将开启幸福生活的新婚夫妻,可一场意外,却让两人阴阳两隔,后续因财产纠纷,张晓又跟余涛家人闹的很不愉快。 2023年11月,经人介绍,张晓认识了比自己大一岁的余涛,两人都在北京工作,张晓做审计,余涛是程序员,两人一见如故,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同居后,余涛工作忙,下班晚,张晓就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日常起居全靠她操心。 不仅如此,她还帮余涛打理网店,管理两人共同的理财账户,两人的财产渐渐混在一起,日常转账频繁,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2024年4月,他们回太原看婚房,买了一套136万多元的期房,首付41万多,月供5000多。 后来,两人办了订婚仪式,获得了彼此家人的认可。 2025年5月7日,两人办了婚礼,原本他们计划5月20日去领结婚证,可余涛新工作入职,领证的事只能往后推。 当时两人满心欢喜,根本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谁能想到,2025年6月11日,也就是办完婚礼41天后,余涛在北京骑摩托车上班途中出了车祸,7天后,不幸去世。 余涛突然离世,张晓悲痛欲绝,但还是强忍着伤心,以妻子的身份发讣告、办告别仪式,在老家葬礼上,她端灵、抱骨灰盒、打砂锅,忙前忙后处理余涛的后事。 之后,张晓和余涛的家人一起处理余涛留下的财产,余涛因车祸去世,家属能获得300多万赔偿款,包括他个人买的意外保险理赔100万、车祸保险理赔168万多,还有工亡赔偿金大约百万左右。 另外,加上同居期间,双方账户里的存款,以及买房的首付和月供等,余涛留下的财产总共超过400万元。 可张晓在等待赔付时,却发现余涛家人对她的态度变了,开始有意疏远她,余涛的手机也被其母亲拿走了。 张晓觉得,自己和余涛虽没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了夫妻之实,还按老家习俗办了婚礼,从风俗和情理上讲,她就是余涛的妻子,希望余家能从余涛留下的财产里拿出一部分补偿她。 经调解,余涛母亲曾口头答应给她30万,可一直没兑现。 余涛去世百天祭日凌晨,矛盾升级,余涛弟弟及其亲友等4名男子,来到余涛老家的房子“闹事”,双方发生口角,还强行拆了墙上的婚纱照。张晓又惊又怕,报了警。 这时她才知道,余涛的意外保险和车祸理赔款早就到了余涛母亲账户上。 2025年10月15日,张晓收到法院通知,余涛母亲起诉她,要求她返还彩礼等财物。 余涛母亲认为,张晓和自己儿子没领结婚证,张晓收的彩礼及财物是不当得利,应返还,包括彩礼18.8万、红包19267元,还有五金费用、其他转账和利息,共49.7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余涛母亲主体不适格,驳回了诉求;二审认为余涛去世,其母亲是唯一法定继承人,是适格原告,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法院重新审理。 张晓也不甘示弱,2025年底,她把余母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证券投资账户盈余,以及余涛的车祸理赔款和买婚房支出钱款的一半,共200多万元。目前该案已开庭,暂未宣判。 余涛妹妹余女士说,余家不是不想给张晓补偿,只是没精力处理,母亲确实提过补偿30万的事情,还说张晓转走了余涛约7万元钱款,余家人已就此起诉。 余女士还称,张晓抱着哥哥遗像在村里游走诉苦,让自己家人感觉压力很大、丢了颜面,没办法才去起诉对方。 张晓则说,这是无奈之举,有人说婆家人给了她百万补偿,她是为了辟谣,不过冷静下来,也觉得有些极端。 如今,双方3个诉讼案件,只能等法院的公正裁决。 张晓又气又茫然,气的是和余涛相识相恋、办了婚礼,就因没领结婚证,就要面临这样的局面;茫然的是,情理上她是余涛“妻子”,可法律不认可,难道没领结婚证就没有补偿吗? 有人说,张晓为余涛操持家务、打理生意,余涛离世后又以妻子身份处理后事,付出有目共睹,余家多少应该给她一些补偿。 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两人没有登记结婚,就不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登记程序,未领取结婚证就不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双方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余涛的财产,张晓不能以配偶身份分割、继承等,彩礼也可能因未登记结婚被要求返还。 不过,同居期间共同财产,若能证明共同出资、经营,张晓有权主张分割。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女方有权要求要补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