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物业的本意是想通过公布不交费的业主名单,让其他交费的业主谴责他们,让他们有羞耻感

物业的本意是想通过公布不交费的业主名单,让其他交费的业主谴责他们,让他们有羞耻感,然后自觉交物业费! 结果,交费的业主一看,红底白字两米高的板子往小区一戳,房号、欠费起止时间、金额、滞纳金一清二楚,心里先咯噔一下:今天是他,明天会不会是我?物业费是交了,可这“羞耻墙”立在那儿,谁还敢说自己是“干净”的? 有人当场就炸了:你催费就催费,凭什么把我家几栋几单元挂出来示众?欠钱归欠钱,隐私不是钱?广州那边法院刚判过,电梯里贴姓名房号催缴,白纸黑字写“侵犯隐私权”,物业得拆板子、贴道歉。福州这小区 84 户名单往那儿一晾,跟那案子差多少? 也有老实交钱的业主叹气:物业费收不上来,电梯坏了谁修?垃圾堆成山谁清?可你拿“公开处刑”当武器,是把我们当枪使。本来该是物业和欠费户掰扯,现在变成业主之间互相瞪眼——你骂他老赖,他骂你帮凶,小区裂成两半。 物业喊冤:合同里写了可以“公布欠费名单”,条例也允许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告。微信、短信、书面催了又催,一年以上老赖才上榜,最高欠到快两万,不这么干,钱收不回,服务怎么维持? 这话听着有理,细想却瘆人:合同能大过法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明白白护着隐私,欠费金额、房号这些,妥妥是“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你催缴可以,但得“必要、适度”——电话、函件、诉讼哪条路不通,非要把人挂墙上? 更讽刺的是,那些被公示的业主,不少是真有委屈:电梯三天两头坏没人管,楼道灯黑半年不换,投诉石沉大海,才咬牙用“不交费”维权。现在名单一贴,反倒成了全民公敌。物业服务质量不行,靠“羞辱业主”来补窟窿,这账算得也太精了。 法律早就划了线:催缴可以,但不能踩隐私;维权可以,但不能滥用公示。广州法院那句“点名催缴属不合法、不适当”,就是给全国物业敲的警钟——你再有理,也不能把业主当犯人游街。 回过头看那块红板子,它真正羞辱的不是欠费的人,而是整个小区的尊严。物业本该是“服务者”,却活成了“审判官”;业主本该是“共同体”,却被逼成“对立面”。钱或许能逼出来,信任砸碎了,再多的公示也粘不回去。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老色批
老色批 6
2026-02-08 19:22
不交物业费,搞走物业,让垃圾山重现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