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市31岁的女子张晓与32岁的余涛办婚礼41天后,余涛因车祸离世,遗留各项财产超过400万元。张晓以余涛妻子的身份提出,希望从余涛遗留的财产中拿出一部分给她作为补偿。没领结婚婚证竟成为了她争取补偿的致命漏洞。 有网友表示:已经办婚礼,还长时间同居生活,婚礼也办理了,该做的都做了,就是合法夫妻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虽然没有结婚证,但是举办过婚礼是事实,这个肯定有录像,有视频的,这就是事实婚姻,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已经办了结婚喜宴,是事实婚姻,妻子应该是第一继承人,该得夫妻全部财产的70%,车祸赔偿金的70%,丈夫母亲得30%。 先不说谁对谁错,可以确定的是两个人有事实婚姻了,如果仅因为没有结婚证就判女方没有继承权,请问法律,没有领证婚外小三小四生下的孩子有继承权是凭什么理由被列入《婚姻法》里面的。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