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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05岁老人摔倒昏迷,家属急打120求助,谁知救护车抄近路出小区时,竟被保

上海,105岁老人摔倒昏迷,家属急打120求助,谁知救护车抄近路出小区时,竟被保安拦下,称“只进不出”要求换门走,硬生生耽误几分钟救治时间。事后保安却辩解,电脑系统和钥匙遥控开门均失灵。但家属对此很不满。 事发当时,凌晨两点,105岁的孟阿婆深夜起夜上厕所,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脚步踉跄着没站稳,一不小心一头撞在桌角上。 额头瞬间破开一道口子,鲜血当即汩汩涌出,很快就浸透了衣襟,人也“咚”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儿子孟先生听见声响跑过来,一看这情景吓得魂都没了。 蒙阿婆双目紧闭,呼吸气若游丝,额头上的血顺着脸颊往下淌。 蒙先生手抖得厉害,赶紧掏出手机打120,带着哭腔喊:“快来人啊!我妈摔昏过去了,流了好多血,地址是某某小区5号楼!” 十分钟不到,救护车就开到了小区楼下,两名急救人员提着担架飞快跑上楼,和孟先生一起小心翼翼把孟阿婆抬上担架。 这时候老人已经完全昏迷,血压一个劲往下掉,医生简单包扎了伤口,可血还在渗,医生说大概率是颅内受了伤,得赶紧送医院。 “别耽误,走东门!”急救医生看了眼表,跟司机说,“东门离这儿就一百米,出门就是大马路,快!” 要是走小区正门,得绕两公里路,起码多花五分钟。 可等救护车开到东门,那道栏杆死活不动。 值班保安摆手让停车:“师傅,东门只进不出,你们绕到正门走!” 急救医生急得按喇叭:“我们是救护车,拉着病危老人呢!一分钟都耽误不起!” “不行啊,规定就是这样,我不能违规!”保安态度挺坚决,还走到车头前拦着不让过。 孟先生赶紧跑下车求他:“大爷,我妈都快不行了,就通融这一次,让我们快点过去吧!” 可保安一个劲摇头:“领导说了,谁违规谁负责,我担不起这个错。” 就这么僵持了两分钟,医生一边盯着孟阿婆的血压,一边催司机:“别等了,赶紧绕路!” 等救护车从正门开出去的时候,比原计划足足晚了五分钟。 医生跟孟先生说:“这五分钟对颅内受伤的老人来说,可能是要命的!” 好在后来送医及时,孟阿婆经过紧急手术捡回了一条命,额头上那道7厘米的口子缝了12针,后续还得天天去医院检查,看看有没有后遗症。 事后孟先生越想越气,找到小区物业讨说法:“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啊!那可是我妈的命,能随便耽误吗?” 面对指责,当班保安觉得挺委屈:“我真不是故意拦着,当时电脑系统坏了,遥控钥匙也打不开门,我手动试了半天也没用,只能让他们绕路。” 物业经理后来出面回应,说小区“只进不出”的规定,对救护车这种执行紧急任务的车根本不适用,这次是保安没培训好,已经找人修门禁了,也批评教育了涉事保安。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们吵开了锅。 有人质疑保安:“太死板了,眼里只有规定,不管人命!” 也有人替保安说话:“他也是按规矩来,不照做要挨罚,照做又要被骂,太难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信号灯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 。 其实,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时候,想走哪条路、往哪个方向开都不受限制,其他人必须让行。 要是故意拦着不让,还可能被警告、罚款,严重的甚至要被拘留。 就算当时门禁坏了,保安也该想办法,比如手动抬杆、联系领导,而不是直接让救护车绕路。 以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有地方120因为耽误了20分钟,患者没救过来,最后急救中心赔了82万元。这说明不管是急救机构,还是小区物业、保安,只要因为自己的过错耽误了救治,造成了损害,都得承担责任。 物业本来就该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全,遇到紧急情况得想办法协助,不能因为保安没培训好,就让生命通道被堵死。 小区管理需要规则,但规则是为了保护大家,不是用来拦救护车的。生命就这一次,不管什么规定,在人命面前都得让步。 希望所有小区物业都能吸取教训,好好培训保安,教他们遇到紧急情况该怎么做,别再让“按规定办事”变成耽误救治的借口,对病危的人来说,每一分钟都弥足珍贵,可耽误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