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透了!辽宁锦州,53岁男子打牌时,看上35岁的女子,男子谎称离异单身,为了讨女子欢心,给女子买一个2万多的金手镯。女子以为遇到真爱,俩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可没过几天,男子妻子打来电话,要求返还金手镯,那是夫妻共同财产,俩人只是闹矛盾,根本没离婚。女子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男子隐瞒真相,需要承担责任,同意返还一半。没想到前秒还甜言蜜语的男人,翻脸无情,直接站在妻子一边,要求返还夫妻共有财产。 35岁的周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以为遇到迟来的真爱,到头来竟是颜面尽失,人财两空。 那个亲手为她戴上2万多金手镯、满口甜言蜜语的男人,翻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让人猝不及防。 事情还得从2025年7月说起,王某好吃懒做,闲来无事就泡在棋牌室,在哪里消磨时光,也正是在这里,她遇见了1990年出生的周某。 周某比他小18岁,即成熟又漂亮,王某是一见倾心,就打起她的主意。 初见时就满脸诚恳地自称离异单身,对周某是满眼的喜欢。 因为年龄差距摆在那里,周某一直不冷不热,打算先处着看。 王某为了讨周某欢心,表达足够的诚意,同时也想尽快确定关系。 8月20日,他特意领着周某去挑了一只价值25012元的金手镯,亲手戴在她的手腕上。 周某见王某出手大方,心里暖暖的,她捧着这沉甸甸的手镯,只觉得自己遇到了真心待自己的人。 这份突如其来的幸福,让她甜到了心坎里,很快俩人确定恋爱关系。 可这份甜蜜,仅仅持续了几天就戛然而止。一个陌生的电话突然打进来。 那头的女人翟某语气坚定,说自己是王某的合法妻子,这话如同一道惊雷,惊得周某半天回不过神。 她慌忙质问,你们都离婚了,还有什么好纠缠的,得到的答案却让她彻底傻眼。 翟某和王某某只是因琐事闹矛盾分居,根本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而王某某送给她的金手镯,用的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翟某要求她立刻归还。 周某又气又委屈,自己从头到尾被蒙在鼓里,是王某某刻意隐瞒已婚身份,满口谎话营造单身假象。 她也是受害者,如果知道对方没离婚,她根本不可能和这个大自己18岁的男人有任何牵扯,更别说谈情说爱。 那只金手镯,是王某主动买来讨她欢心、表达所谓“诚意”的,并非她主动索要。 如今出了问题,凭什么要让她这个无辜的受害者来承担全部后果,全额返还? 周某据理力争,她认为,王某的行为不仅欺骗了她的感情,更让她的名誉受到了无端损害。 这场闹剧的始作俑者自始至终都是王某,他理当承担一半的责任。所以她明确表示,只愿意返还一半的手镯份额。 2025年秋,翟某把周某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那只金手镯。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王某隐瞒已婚身份、欺骗周某感情,并以婚外交往为目的赠与大额财物,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违背公序良俗 。 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周某取得手镯没有合法依据,应当返还。 即便周某是被骗的受害者,也不能对抗原配的返还请求权。 周某又气又恼,说金手镯丢了,可是翟某不依不饶,你丢了就赔2万多块钱,这钱高低都得返还。 法院审理认定,周某返还翟某25012元,并支付诉讼费。 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有人觉得,周某赚了,2025年7月,黄金价格700左右,现在1500,返还2万多,还赚2万多。 有人觉得,王某新鲜劲过了,心疼钱,特意让老婆出手,把钱要回来,也赚了。 35岁的周某本想找个真心人过日子,没成想被53岁的王某骗得团团转。 王某自己有家有室,却谎称离异,用夫妻共同财产买金手镯骗感情,从头到尾都是精心算计的骗局。 等东窗事发,他立马翻脸不认人,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周某,半点担当没有,真是渣到了骨子里。 这种人根本不配谈感情,连最基本的做人底线都没有。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