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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男子未征得同意,就带着邻居家8岁女孩去长江游泳,结果女孩不幸溺亡。女孩母

重庆,一男子未征得同意,就带着邻居家8岁女孩去长江游泳,结果女孩不幸溺亡。女孩母亲悲痛欲绝,坚称与男子不熟,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一审判决男子承担60%责任,赔偿66万,男子不服上诉。有人质疑:男子当时为何不联系女孩监护人或报警。也有人认为:领着别人家孩子去游泳就该负全责。 孙女士,最近是天天以泪洗面,她怎么也没想到,送8岁女儿萌萌去外婆家小住,竟成了永别。萌萌到外婆家后,很快就和邻居家女孩打得火热,俩孩子天天黏一块。 当天傍晚,太阳都落山了,邻居范某突然打算带着自家俩孩子去长江游泳,他这一提议,自家俩孩子那是欢呼雀跃,可萌萌一听,也要去。 范某心里犯难了。 为啥?他压根不了解萌萌水性怎么样,这长江可不是小池塘,水深浪急的,万一出点啥事,他可担待不起。 于是,范某就跟萌萌说:萌萌,这长江游泳可危险了,你水性什么样我也不清楚,要不你就别去了,在家玩吧,好吗? 萌萌一听,小嘴一撅,不乐意了:不嘛不嘛,我就要去,我水性好着呢! 说完,撒腿就往家跑,不一会,就拿着泳衣回来了。 这还不算完,萌萌还通过范某女儿,拿了游泳装备,还让帮忙藏着,就怕范某不让去。 范某一看,这孩子是铁了心要去,可他心里还是犹豫,嘴上又劝了几句:萌萌,真不行,太危险了。 可萌萌哪听得进去,眼巴巴地看着范某,那意思就是你不带我去,我就一直这么看着你。 范某被看得心里发毛,再加上自家俩孩子也在一旁起哄,他脑子一热,心想:算了算了,带着去吧,到时候看着点她,应该没事。 就这样,到了长江边,范某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可孩子们都兴奋得不行,他也就没再多想。 孩子们下水后,范某在岸边紧紧盯着,眼睛都不敢多眨一下,可这长江的水,太急了,不一会,萌萌就被卷入了一个漩涡里。 救命!救命啊!萌萌在水里拼命挣扎,范某一看,吓得赶紧跳进水里去救,可他水性也就那样,再加上慌了神,费了好大劲,才把萌萌从水里拖出来。可这时候,萌萌已经没了呼吸。 孙女士接到消息后,整个人都崩溃了,她怎么也没想到,好好的一个孩子,说没就没了,她觉得范某得负全责,毕竟是他带着萌萌去游泳的。 于是,孙女士一纸诉状,把范某给起诉了。 法庭上,范某直喊冤:我明确拒绝过萌萌,是她自己非要去的,我也没想到会出这种事! 可孙女士根本不听这些,她觉得范某就是没尽到责任,一个8岁孩子跟着,他怎么能这么轻易就带去危险水域呢? 范某作为成年人,带8岁未成年人前往长江这种危险水域游泳,虽声称劝阻过,但未有效阻止且未联系监护人,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他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放任孩子处于危险中,存在明显过错。 孙女士作为监护人,日常安全教育缺失,事发时未动态监护,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未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保障、进行安全教育。 最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范某被判承担60%的责任,赔偿66万。 范某觉得自己太冤了,明明已经拒绝过萌萌,可还是被判了这么重的责任。 他不服,决定上诉。 有人说:范某也太不负责任了,一个8岁孩子跟着,但凡有点责任心,就该送回交给监护人,而不是口头拦两句就放任不管。 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认为萌萌自己也有责任,她非要跟着去,家长也得教育教育孩子,不能这么任性。 还有人质疑范某当时为什么不联系萌萌监护人,要是早点联系,说不定就不会出这种事了。 不管怎么说,萌萌已经没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范某也因为这事,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和心理负担,他每天都在后悔,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坚持住,没把萌萌送回家。 作为成年人,带别人家孩子出去玩,千万可得小心,不能因为孩子一时兴起,就带着去危险的地方,得时刻想着,孩子的安全是最重要的,万一出了事,那可是都无法弥补的遗憾。 目前,二审已经确定开庭时间,将于2026年3月开庭审理。 你说,范某真的冤吗?萌萌的死,到底该怪谁呢?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