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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人的100种生活]我在法庭为你厮杀,你却告诉我你还在爱他 | 婚姻律师见闻录

安徽广播电视台

生活广播每晚九点FM929《徐徐时光》

夜色粲然暖心相伴

越来越大的城市,越来越多的人群。每一盏灯,每一辆车,每一张面孔都代表着一种生活。人生有千万种可能性,我们只是偶然地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徐徐时光》,100个人的100种生活。记录鲜活的人生角色和他们独一无二的故事。

对谈|徐徐X孙峰

徐徐:

去年高考结束,亲戚托我打听学法这条路的前景,一位律师朋友说:“这行看起来光鲜,每天西装革履唇枪舌剑的,但工作强度超级大,需要强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我又问:“女孩子做家事律师,会不会没那么卷?”她摇头:“现在的家事律师早就不是以前‘分房子争孩子’这么简单了,过去这些年,家底子都厚了,财产的分类也越来越复杂——股权、信托、跨境资产,分起来跟解连环套似的。婚姻律师的收入分化特别大,八成收入都攥在头部那两成律师手里。”

今天和我对谈的这位婚姻律师,就是合肥这个细分领域的前百分之二十的律师之一,来自上海中联(合肥)律师事务所的孙峰律师。

聊天结束,我大概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成为这个行业的头部?

不是因为他毕业于多顶尖的院校,也不是因为他接了很多标的千万的诉讼。

而是因为——

一:他能解开股权、信托、跨境保险的财产连环套,让2000万跨境资产分割清晰如镜。

二:他能在谈判中为家暴受害者多争回120万赔偿,将刑事谅解转化为切实保障。

三:他能在法庭上识破“员工账户走账”的把戏,为“转移财产”的认定找到坚硬支点。

他不只是律师,还是谈判专家、心理咨询师、财务分析师,甚至偶尔要扮演“临时家属”——陪当事人搬家、看她哭着签完字、听她在深夜反复问“为什么”。他说:“婚姻案件,法律只是底线,人心才是战场。”这或许正是那80%律师费流向像他这样律师的口袋的原因。

BUFF叠满的离婚案:家暴,出轨,和2000万跨境资产迷宫

PARTONE

成为律师之前,孙峰是一位军官,经历过从国防生到退役的十二年锤炼。30岁这年,他开启了律师之路。读研期间通过了司法考试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这些成为他跳出体制的底气。

节目开场,我问:“听说离婚律师处于律师行业鄙视链底端。”

孙峰听后微微一笑,“我不这么认为”,语气不容置疑。

“我最近正在办的一个东莞的案件,标的2000多万,不仅涉及出轨,家暴,还涉及股权代持、跨境保险、隐形转移。光一审判决项就有28项。它已经远远超过一般的商业诉讼了。”

“能具体聊聊这起诉讼吗?”我说。

“这个案子简直BUFF叠满,我来展开讲讲吧。”

这个女人同时要打三场跟这场婚姻有关的官司。

一场是离婚,分割2000多万财产。

一场是刑事,丈夫家暴致她轻伤二级。

还有一场民事,起诉第三者,要回被转走的钱。

暴力发生在一个节日的前夜。丈夫要去外地见第三者,争执中,一件硬物砸向她的脖子。轻伤二级的鉴定,让这场家庭冲突升级为刑事案件。

“她说我只要一个结果:让他坐牢!可是我跟她说,你还有孩子以及还有未来的生活,出了一口恶气,未来怎么办?”

理性最终占了上风,最终,男方支付120万元赔偿,换取她的谅解书,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她拿到了赔偿后先还了债——打官司借的诉讼费、律师费。然后换了家里的床和桌子。”孙峰说。“官司也打了很久,人的精神也确实很疲惫,我知道她想要重新开始生活。”

这个离婚官司的核心,是那2000多万财产的分割。一审时,她最关键的诉求被驳回了:法院没有认定男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为什么?”我问。

“因为男方经营着两家公司。在法律上,公司是独立法人;在现实中,个人和公司的账目糊成一团了。他用员工账户走账,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后,有几百万元的异常取现。我的当事人甚至发现过他搜索‘如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记录,但这种证据不够“硬”,法官会怀疑会不会是伪造的截图或者照片,我还在为我的当事人争取。”他坚信,如此大规模、有计划的取现行为,发生在离婚诉讼启动后,其恶意不言而喻。

这个案子还在继续。离婚案在二审,起诉第三者的案子在等待判决。当感情的保护壳彻底破碎,露出的,是人性与利益的丛林。孙峰说,他见过太多这样的战争。

那个泪水洇湿离婚调解书的女人

PARTTWO

“您还记得办的第一桩离婚诉讼吗?”我问。

他说:“第一个记不清了。但比较早的一个,我印象特别特别深,它应该是我职业生涯早期的很重要的一课。”

当事人是一位女性,是他同事的大学同学。特殊之处在于,她的丈夫,也是一名律师。同行对同行,处理起来更谨慎。

“她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孙峰回忆道,“我能感觉到,她特别怕给别人添麻烦。每次来律所,她几乎都是从头哭到尾。不是嚎啕大哭,是没有声音的,只是眼泪一直往下掉。”

她的丈夫,在代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和当事人产生了感情。她约孙峰的第一次见面,孙峰说:“虽然她来咨询离婚,但我觉得,她心里是不愿意离的。我给她写了份协议,后来好几个月没有动静,我想大概协商好了。”

可半年后,她又找来。这一次,是因为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她的丈夫起诉了她。

“很多人以为,出轨了,肯定是受害的妻子去起诉。”孙峰说,“现实往往相反。很多女性为了孩子、家庭会选择隐忍。反倒是出轨的男方,有时被外面的关系逼得走投无路,会主动起诉离婚。”这个案子,就是如此。

因为双方都是法律同行,孙峰与男方进行了多轮沟通。最终,男方同意补偿女方35万元——他们没什么共同财产,这算是对出轨的补偿。男方写下了一份承认出轨的保证书。他提出的条件是:在法院现场调解,现场转账,同时,女方要把保证书原件当场还给他。

“我永远忘不掉那天签字的那一幕。”孙峰说。“签字的时候,她全身都在发抖,完全握不住笔,眼泪控制不住的流,把整份笔录都打湿了。后来法官过来安慰她,又重新打了一份调解。”

“当时在场的人很难不心疼。”

离开法庭,孙峰开车陪她搬家:“她把结婚时的四件套,甚至脸盆都搬走了,搬到她大学同学的家里。那个过程,她一句话都没说。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然而,故事的结尾,出人意料。

大约一个月后,这位女士请他吃饭。孙峰再见到她,发现她“焕然一新”了,“那天她笑得很开心,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所以我想讲,”孙峰语气温和而确定,“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很多时候也是。”

只是通往这个“也是”的路,有时格外漫长,也格外艰难。

男律师能理解女人的痛苦吗?

PARTTHREE

“这行女律师占多数吗?”我问。

“是的。至少占七成吧。”

“会不会有的委托人觉得,你是男人,无法共情我的感受,或者会站在男性立场来判断是非对错。”我继续问。

孙律师想了想说:“专业,本身就是一种共情。”

他讲述了一个发生在2025年初的案例。

女性当事人发现,丈夫在不到一年时间里,给婚外第三者转账80多万元,最小的一笔都是1万元。她委托孙律师起诉第三者。

孙律师采取了一个关键动作:在起诉前,申请冻结了第三者名下的所有账户。

压力之下,第三者很快将80多万元全部退回。官司看似“赢了”,但当事人却陷入了另一种痛苦。

“钱是回来了,但我想要一份判决书,白纸黑字认定她就是‘小三’,要人尽皆知,把她钉在耻辱柱上。”

但根据诉讼实务,钱已返还,案件就很难再推进。

事后,她对孙律师说:“你不是女律师,不能充分地理解我的痛苦。”她觉得,挽回经济损失只是目标之一,恶气没出,这个事情就不算翻篇。

“但诉讼本身是非常专业的事情,结果比语言上的共情更实际。”

孙峰说:“我得承认,男女律师在感受上确有差异。女性律师可能更容易设身处地体会某些感受。在我的当事人中,90%是女性。她们涉及离婚、起诉第三者、彩礼返还、恋爱经济纠纷等。一旦走到离婚那一步,通常已是被逼入绝境,情绪波动是极大的。我觉得,比给她们递纸巾,更重要的,是帮她们找到法律上的出路。”

“作为男性离婚律师,有什么优势?”我问。

孙峰没有提“理性”“冷静”这类常见的标签。他说了两个词:“负责任”与“真诚”。

“对案件极度负责,是绝大多数当事人选择我的第一原因。其次是真诚——无论直播普法还是私下咨询,我会毫无保留地分析案件,甚至告诉他们具体操作步骤,哪怕他们可能因此自己去打官司。”

在他看来,这种毫无保留的坦诚,本身就是一种深切的共情——它建立在尊重与信任的基础上,是把对方当成能够理性决策的个体,而不仅仅是一个需要安抚情绪的人。

我在法庭为你厮杀,你却告诉我你还爱他

PARTFOUR

“离婚律师是不是特别害怕遇到‘恋爱脑’”。我问。

张峰笑了:“我们这行有句话,‘我在法庭上为你厮杀,你却告诉我,你还爱他。’”

孙峰最近代理的一个有点特别的案子。

委托人是一位年近六十的男性。一年多给女方转了六七十万,名目包括替对方购买社保、买黄金首饰。

交往过程中,男方发现女方对爱情并不忠诚,于是,找孙律师帮他追回部分钱款。

沟通时,孙律师用了“恋爱脑”来形容这位老人家。

当老人家给女方打电话录音取证时,也反复说着同一句话:

“我就是恋爱脑,我就是恋爱脑。”

有句话叫“爱在哪儿,钱在哪儿”,当你爱上一个人,会情不自禁想要给出所有,可站在律师的角度,这并不明智。保持爱的能力很重要,但保护自己的能力,同样重要。

要不要为了孩子在婚姻里苟着

PARTFIVE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听说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婚嫁链条上属于弱势,所以在婚姻里苦苦坚持。您是不是也会遇到很多这样的家庭。”我问。

孙峰说:“当然,我见过太多‘为了孩子’不离的。”

他说到最近接到的一起诉讼。

当事人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女性,她的时间表令人心碎:

孩子出生时,她想,等孩子上完小学吧。

孩子上小学了,她想,等孩子考上高中吧。

孩子考上高中了,她想,等孩子读完大学吧。

孩子大学毕业了,她想,等孩子结婚成家吧。

三十多年,就这么“等”过去了。等来的,是丈夫持续的家暴,和他在外面早已和别人生下的孩子。

直到最后忍无可忍了,她去找了孙峰。

孙峰说:“我理解母亲们的心情,害怕婚姻解体给孩子的心灵带来的伤害,可是让孩子在一个没有爱的家庭中成长,与让孩子在单亲家庭中成长,哪一个带来的伤害更深?”

“单亲家庭的孩子可能会有心灵创伤,”他承认,“但这个创伤的大小的核心点在于,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如何教育这个孩子。如果母亲自己能以一种非常积极、正面、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去引导孩子,那么单亲家庭的影响,可以很弱。”

“一个心理医生朋友跟我聊过,有时候所谓‘为了孩子’不离婚是一个心理上的掩护,真正的原因,是对单身生活或者一个人带孩子生活的恐惧。”我说。

“想清楚一个问题就好,让孩子在一个没有爱的家庭中成长,与让孩子在单亲家庭中成长,哪一个带来的伤害更深?”孙峰说。

忍耐,不是在保护孩子,而是在教他们:忍受痛苦是爱的常态。这种教化对孩子一辈子的的伤害难道不比婚礼现场父母双全更重要?

导致离婚的前三个原因

PARTSIX

“在你的数据库里,最多的引发离婚原因是什么?”我问。

“出轨,家暴,这两个毋庸置疑,第三个:是双方父母的介入”。孙峰说。

“那我们聊聊出轨吧,您觉得在这件事上,大家还有什么普遍的法律认知上的误区?”我问。

“很多人以为,抓到对方出轨,就能在离婚时占尽优势,让对方‘净身出户’。”孙峰说,“这是最普遍的误区。”

另外:普通的、偶发性的出轨行为,在法律上很难直接主张到损害赔偿。法律意义的认定比大家想象的要严格得多。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了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五种情形,其中与出轨相关的是:“重婚”和“与他人同居”(指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法庭上,什么才是举证“出轨”最有力的证据呢?开房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者购物记录?行车记录仪记录?”我问。

“手机,是最主要的证据来源。”孙律师说。

他列举了几类关键证据:

聊天记录:比如用“老公/老婆”称呼、或者谈到私密关系(离婚律师职业之殇是常常不得不看一些生动小作文)这些是最核心的证据。

录音录像与照片:包括私密视频、亲密合影,甚至第三者公开发布在社交平台上的挑衅内容。

保证书或悔过书:男方在被发现后写下的承认出轨事实的书面材料。

特殊含义转账:如“520”“1314”等带有特殊意义的红包或转账记录。

通话录音或报警记录:双方就出轨事实进行交涉的录音,或因此事报警的记录。

“如果法庭认定一方出轨,对离婚诉讼结果的影响有多大?”我问。

孙峰说:存在,但很有限。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但在过往的案例中,对于出轨或者家暴的赔偿,不会超过5万块。

孙峰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重要的事,又着重补充了一下:对全职主妇的家务补偿,不会超过5万块。

什么样的人在婚姻里可以体面进出

PARTSEVEN

这个问题,来自于法律对于家务补偿的上限,这个数字显然无法对等一个女性数年或者数十年对家庭的付出。

孙峰说:“首先,我们尽量不要让自己完全成为一个家庭主妇或者全职妈妈。”他停顿了一下,补充道,“一份工作对女性的意义,远远不止那一份工资。它能让你在无私奉献时,不至于与社会脱轨;在需要自我保护时,不至于手无寸铁。”

“因为男人在婚姻里也会权衡,当然不全是功利的计算,而是人性使然。一开始可能没感觉,但习惯了之后,”他停顿了一下,“可能产生嫌弃。因为他会被外面不断变化的世界、不断前进的人所吸引。所以,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在婚姻里,还是在社会上,想要体面,都还是尽量让自己优秀一些吧。”

离婚律师看待人性的灰度

PARTEIGHT

“有人说,刑事律师看到坏人最好的一面,离婚律师看到好人最坏的一面。您怎么看这句话?”我问。

“准确地说,做这行,让我更了然人性的复杂。可能有些人在单位是个不错的领导,但在婚姻里,就不是个合格的丈夫。”

“这种反差会让你意外吗?”我说。

“不,”他回答得很平静,“我认为这都很正常。”

“体现在离婚诉讼上,每个人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曾经亲密的伴侣,在法庭文件里,可能突然变成了“又懒又不顾家,脾气暴躁对孩子不闻不问”的烂人。

孙律师继续说,“我的很多委托人收到起诉状都会气的发抖,这很正常。你要想人家都起诉你了,怎么可能还夸你?”

在他看来,这是诉讼逻辑的起点:当一方决定走向法庭,就意味着宣战。争夺财产、争夺抚养权,是这场战争的核心目标。而这个时候,关键不在于谁骂赢了,而在于谁的法律主张能得到支持。”

他继续说:“法庭不是来评判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事实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一场婚姻的结束,一定有很多很多复杂的原因。法庭是用来厘清权利和义务的地方。”

这或许就是法律在婚姻破碎时,律师这个职业能提供的,一种近乎于残酷的理性与秩序。

除了查征信,结婚前,一起出趟远门吧

PARTNINE

“对于即将步入婚姻的人您有什么忠告吗?”我问。

对于这个问题,他没有讲大道理,而是给出了一个律师视角下,极为务实的建议。

第一忠告:时间,是最好的婚前协议

“我认为的话,还是在领证之前一定要多多的相处,多了解彼此。”他说得很认真,“了解彼此的性格特点,这非常重要。”

同学、青梅竹马这类有深厚了解基础的婚姻,离婚率往往相对较低。“因为彼此很了解。”

因此,“切勿闪婚,风险非常大。”

第二忠告:查征信,不如用心“看”

当被问到是否建议婚前查对方征信时,他给出了一个颇有意思的答案。

“我认为可以查。”他先肯定了这种做法的合理性,但话锋一转,“但关键是,如果你已经需要靠‘查’才能确定,那本身说明你了解得还不够。”

在他眼中,真正的了解是渗透在生活细节里的。

“你比如说,他有没有被执行案件?谈恋爱时,你看他能不能正常买票坐高铁、住酒店,就知道了。这都很简单的事情。”他说,“如果你们恋爱期间,连一起出趟远门、经历点事的共同经历都没有,那说明了解本身就是不够的。”

他的核心逻辑是:充分的日常相处和观察,比一纸报告更能帮你判断一个人。如果你心里已经产生了需要“调查”的疑虑,那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

不过,他补充了一个例外情况:“对于二婚,查一查还是可以的。”因为二婚牵涉的财产、家庭关系往往更复杂,当事人考虑得更现实,这时采取一些理性的核查手段,是成熟的表现。

第三忠告:婚史,并非无迹可寻

如何确认对方是否隐瞒了婚史?

孙律师提供了一些现实的途径:可以委婉地提议陪同对方去民政局办理某些业务,在合规前提下尝试查询;现在一些政务APP(如支付宝、皖事通)也能查询到电子结婚证、离婚证信息。

“至少近十年内的记录,问题不大。”他说,“如果两人都年轻,他若离过婚,也肯定是不久之前的事,应该能查到。”

婚姻律师心中的法律待完善:保护女方的离婚自由和隔代探视权

PARTTEN

谈话的最后我问:你认为目前法律对于婚姻方面还有什么待完善的地方?

他想了想说,他认为目前的法律至少在两个方面,还有待完善的空间。

一是隔代探望权。“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对孩子的探望权利,现实中是个难题,判决支持与否尺度不一,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是诉讼离婚的难度。“最大的痛点,是‘离不离’这个起点问题。”他指的是,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第一次诉讼往往判不离,而第二次起诉还要再等半年甚至一年,导致离婚过程异常漫长煎熬。

“诉讼本身已经耗时很久,足够让人冷静了。”他说,“是否可以考虑在特定情形下,让第一次诉讼就能判离,更好地保护那些确实无法继续婚姻的人,尤其是女方的离婚自由?”

写在最后:

和孙律师聊完,我一直在想他说的那句话:“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很多时候也是。”

无论是走进还是走出,真正重要的,始终是“幸福”这个终点。

在那些破碎的故事之外,孙律师也看到了婚姻中令人动容的部分。

“我见过很多夫妻,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但一说到孩子,两人都会沉默。”他说,“那种沉默里,藏着他们曾经共同的爱与责任。”

“婚姻的真正价值,往往在它即将消失时才被看清。”孙律师说,“那些共同奋斗的岁月、互相扶持的瞬间、一起养育孩子的日夜——这些是任何判决书都无法分割的财富。”

今天,我们展示婚姻的复杂真相,不是让你害怕婚姻。

恰恰相反——真正的信心,来自于看清全貌后的选择。

知道最坏的情况如何应对,才会更安心地享受当下的美好。了解法律的边界,才会更珍惜感情的可贵。结婚不是为了找一个人替你遮风挡雨,而是你们一起成为彼此的屋檐。

这可能是马年到来之前的最后一篇推文,在农历新年到来前,我衷心的祝你幸福。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真正的幸福,来自于你知道自己始终有选择的权利,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更有去爱的勇气。

────全文完────

100种生活,100种光芒。

下一个主角,是你吗?

来源|100个人的100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