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婴回忆 八道湾房契 八道湾的院子是卖了绍兴老屋的钱买的,加上鲁迅贴了一部分钱,里外三进。 买完后,鲁迅请了乡亲与朋友订立一份契约,内容是八道湾的产业,分四份:三兄弟各占一份,母亲占一份,这一份供她养老送终。房主是鲁迅,不过,自从被赶出后,实际没有享用过。 三兄弟的产权,实际上是周作人一家使用。周作人将空余的房间出租收钱。当然,这也正常,除了自己一大家子,他还要养周建人的两个儿子。 ~~~ 抗战胜利后,按理八道湾作为汉奸财产应该予以没收。但民国政府仅按律没收了三分之一。因为周树人和周建人的份不能没收,这点还是很守法的。 因此,周作人虽然坐监,但他家人依然能享用八道湾的老大和老三的部分。 建国后,周作人策划控告周建人的重婚案,的确不够厚道,加深了兄弟间的矛盾。 后来许广平与周建人将属于他们部分的产权捐献给国家了,恐怕也是一种回击。 鲁迅 八道湾 据说,现在八道湾的住户有三十多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