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江南春》被盗卖这事,憋了几个月终于有个准信了。
原本以为是专家看走眼当赝品处理了,结果通报一出,我真是惊掉下巴。
这哪是失误啊,分明是那会儿的领导带着内部人“组团”偷家!
好好的国家级文物,愣是被他们按“白菜价”给倒腾出去了。
我就想不通了,在那种单位里,难道就没有一套监管流程?
还是说这流程在领导眼里就是张废纸?
现在的定论是违规主导、监守自盗,听着是挺严重的。
可仔细琢磨这通报,总觉得少了点啥。
比如买家是谁?那么大的差价落谁口袋了?
这么恶劣的性质,要是只停留在“通报”层面,那以后谁还敬畏老祖宗留下的东西。
这就是典型的“灯下黑”,让人脊背发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