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狗主”摊上事了!遛狗不拴绳,直接拘留不叨叨!网友:新法开张,莫存侥幸!
“哎呦喂,被狗咬了!”
“啥?狗主还进去了?”
最近江西景德镇出的一档子事儿,让网友直呼:新规,动真格了!
就在上个月,浮梁镇美院星城附近,居民宋先生好端端走着路,突然就被一只“自由飞翔”的边境牧羊犬给“啃”了。
这狗哪来的?主人涂某某正潇洒地“空手遛狗”呢,绳子?不存在的。
民警火速赶到,一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狗主出门没给狗拴绳,狗子失控咬了人。这可不是简单的“赔个医药费”就能了事喽!
根据今年1月1日刚刚“上线”的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他人受伤”,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这回,涂某某就因为情节较重,喜提“行政拘留”套餐,外加赔偿伤者医药费。
真是“遛狗一时爽,拘留所里躺”。
警方敲黑板划重点了: 新法第八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遛狗不牵绳,就是法定的“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罚款是起步价,情节严重的,直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伺候。
网友热评:
“支持!让不拴绳的狗主也尝尝‘失去自由’的滋味。”
“边牧智商那么高都失控,何况别的狗?绳子就是生命线!”
“新法开张,典型案例,看谁还敢心存侥幸!”
温馨提示广大“铲屎官”们: 爱它,就请拴好它。手里的牵引绳,不仅是文明绳、安全绳,现在更是法律绳!别等进了拘留所,才想起“绳”的重要性。
遛狗牵绳,人狗平安,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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