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疑出轨,公公转650万安抚,离婚后被起诉还钱:法院驳回,这钱到底该不该还? 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日,上海徐汇法院公布了一起堪称“现实版家庭伦理剧”的案件,引发全网热议。 上海一女子孕期被丈夫怀疑出轨,亲子鉴定证实是亲生后,丈夫竟要打胎离婚!公公为了安抚她,直接转了650万,没想到离婚后,公公又把她告上法庭要还钱……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2020年12月,男子小唐和女子小谢结婚,公公老唐很是开心,为儿子准备了价值千万的婚房。 然而2023年4月开始,小谢在孕期被丈夫小唐无端怀疑出轨,并怀疑胎儿不是自己的,要求做亲子鉴定。更让人心寒的是,直到闹到要离婚,小谢才知道,丈夫不仅怀疑她,还从一开始就隐瞒了自己的婚史。 亲子鉴定证实孩子是小唐亲生,小谢无法忍受侮辱,坚持要打胎离婚。在儿媳最无助绝望时,公公老唐为了安抚她,也为了保住孙子,分3次转账650万元给小谢,让她安心养胎,转账备注为:购房款。 2023年6月,小谢生下了孩子,然而夫妻二人的矛盾并未化解,最终还是闹到了离婚的地步。2023年9月,因夫妻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小谢起诉离婚。 见儿媳要离开这个家,公公老唐反悔了,持儿子小唐单方签的借条,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返还这650万元和利息,称这是借款。 小谢说这是因为丈夫过错给予的补偿和赠与,对借条不知情。法院审理后认为,这笔转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公的转账行为是为了安抚儿媳、维系家庭,应视为对儿媳的赠与,不符合共同债务。借条仅有丈夫小唐一个人签名,没有妻子小谢的签名或事后追认的证据。 650万购房款金额巨大,购买的也是登记在儿媳个人名下的学区房,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因此,也不符合以“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为由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驳回了公公的诉讼请求。 此案件启示和核心争议点 1. 赠与还是借款?:法院认为公公当时给钱是为了家庭和睦的赠与(有转账备注佐证),转账时未明确是借款,且目的是安抚儿媳,而非儿子儿媳的共同借款,因此,当家庭关系破裂后,这笔钱无法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追回。 2. 婚姻与金钱的边界:用巨额金钱来维系婚姻,是否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结局? 3. 孕期女性的权益:在最脆弱的阶段遭遇丈夫的猜忌和抛弃,公公的“雪中送炭”,究竟是保护还是另一种形式的枷锁? 网友们吵翻了天: 有人支持法院判决:“公公是自愿给的,又没写借条,凭什么要回去?” 也有人替公公抱不平:“650万不是小数目,儿媳离婚了就该把钱还回来。” 还有人感叹:“再好的公公,也救不了一段已经烂掉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