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真气人!”陕西商洛,一男子从内蒙古拉30多吨土豆,走绿色通道下高速,却被收费站拦下,让他缴5711元通行费,男子说自己拉的土豆属于“鲜活农产品”,走专享的“绿色通道”,为啥缴费?收费站却说:你拉的不是土豆,是土豆种子。男子瞬间懵圈了。结局是真气人。网友:就是土豆种子,它也是土豆!你管别人是吃还是种呢? 杨先生是内蒙古呼伦贝尔人,开货车的,长年累月把本地土豆运往天南海北,全国各地,风里来雨里去,挣个辛苦钱。 2月6日,杨先生从网上接到,从某镇拉上30多吨土豆,直奔目的地陕西商洛。 杨先生日夜兼程,风驰电掣,只过了2天,就准备下高速,目的地近在眼前了。 可万万没想到,杨先生下高速,却被收费站拦住了,让他缴纳5000多元通行费。 杨先生顿时懵圈了,他的订单信息白纸黑字写着他这一车货物是“土豆”,而土豆属于鲜活农产品,他走的是专享的绿色通道,单子上备注着“绿通、到卸”,说明是免通行费的。 杨先生赶紧跟工作人员解释,万一人家睁着两只眼睛,愣是没看清他这一车装的是土豆呢?自己给提个醒吧。 可不料,工作人员一口咬定,杨先生这一车不是土豆,而是“土豆种子”,这个说法,直接把杨先生整的瞠目结舌。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呀,收费站这是想收费,就可以颠倒黑白。 杨先生气愤的跟工作人员理论,工作人员强词夺理的说:外包装上写着土豆的品种、生产地,这就是土豆种子不是食用土豆。 杨先生气的脑袋瓜子嗡嗡的,工作人员竟然通过土豆的品种和产地,就断定土豆不是吃的,而是用来往地里种的种子,这不是胡搅蛮缠嘛? 杨先生无奈,说啥都不交,他决定先不下高速了,把这事解决了再下,但收费站不允许,说卡已经刷了就必须过。 交警也让杨先生先把钱交了否则影响后面的车通行。 杨先生只能硬着头皮把5711元交了,但收货人说啥都不出这笔钱。 杨先生崩溃了,他这一趟辛苦好几天,去了乱七八糟的费用,也挣不上5711元,如果收货人不认,他等于这一趟白干不说,还要倒贴,他咽不下这口气,这钱花的太冤了。 杨先生决定不卸货,这件事如果不给他一个说法,他肯定不善罢甘休,他就是个下苦人,凭啥被这么刁难。 杨先生知道,跟收费站理论,也没个结果,纯属浪费口舌,他直接联系了媒体。 而记者也没在土豆外包装上,并没有“种子”字眼。 记者联系了内蒙古土豆批发商,对方说,这车就是吃的土豆,压根不是种子,这车货是收货人要供应给超市的,供顾客选购食用的。 而且,他还有一车货,跟杨先生一个路线,走的就是绿通,也没收费为啥一样的土豆,两种对待呢? 最终,在记者的协调努力下,收费站联系,说搞错了,给他退了5711元。 有人说,其实啊,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要走绿通的货车上高速的时候,收费站就提前检查符合绿通标准就走绿色通道。下高速的时候,收费出口就不需要检查,直接放行。因为这样和下高速的口不存在利益关系,就少了很多的麻烦。 还有人说,退了就没事了吗,那小偷被抓到后。退了就不用处理了? 一句承认错误,退费就完了?杨先生的时间成本,精神损失,额外支出,谁来承担?国给你发工资是让你为难人的吗?这种人必须开除。 服务不到位,按照提供商品质量有瑕疵处理,退一赔三,收费站要这样处理才行!不知道消法适用不? 杨师傅这件事,说好听点是工作人员死抠规则,说难听点就是故意为难人。 拉了五六年土豆,头回遇上拿包装上的品种名当“种子”证据的,这不就是没事找事吗?人家明明是给超市供的食用土豆,就因为包装印了“荷兰十五”,就直接扣上种子的帽子,这逻辑实在站不住脚。 最让人憋屈的是杨师傅的处境:不下高速不行,交了钱收了货人不认,白跑一趟还要倒贴。 要不是媒体介入,说不定这笔钱真就打水漂了。就算最后退了费,他耽误的时间、受的气谁能补上?高速收费站本是服务窗口,结果成了卡脖子的关卡,实在不该。 说到底,绿通是为了让农产品流通更快更省钱,如果下高速才检查,很容易就给了个别人“自由裁量”的空间,不如上高速时就确认好绿通资质,下高速直接放行,能少好多麻烦。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为通行车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随意拦截车辆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收费站仅凭包装信息就将食用土豆判定为种子,违背了绿通政策的初衷,也属于违规拦截并收取费用。 事后退费仅纠正了收费错误,但没对杨师傅的损失进行弥补,收费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时间成本及额外支出等违约责任。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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