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关于销号管理的要求,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个问题相关措施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贵溪经开区园区配套的城西污水处理厂出水未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流经3.6公里灌溉渠道后汇入信江。
二、整改措施
1.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艺改造完成前采取措施降低贵溪经开区园区城西污水处理厂出水相关指标浓度;全面排查溯源污水处理厂排口超标原因,依法依规查处企业超标排放行为。
2.2024年底前,完成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水专管建设,完善《贵溪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2025年6月底前,完成城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应急池扩容工程。
三、完成情况
1.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期间,在城西污水处理厂纳米池前段投加活性炭进行应急处理,经检测能够有效的降低城西污水处理厂出水相关指标浓度;全面开展溯源排查,发现两家相关企业存在违法行为,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共处罚金20万元。
2.已完成城西污水处理厂3.6公里污水专管建设,并对《贵溪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应急预案。
3.编制了《贵溪城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贵溪城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按照上述方案完成了城西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工程,加强了监测和处置能力,使相关指标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应急池扩容至1.3万立方。
以上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