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律双标引争议:只罚卖淫卖方 买方竟免责 日本现行《卖春防止法》实施近70年,一直实行“只罚卖方、不罚买方”的争议规则,引发广泛讨论。 法律仅处罚卖淫者、拉客、中介及经营场所,即便现场查获交易,买方也无需担责,责任全压在弱势一方。这种单向惩罚被批性别歧视、治标不治本,需求端不受约束,导致街头揽客、性剥削等问题屡禁不止。 近期多起未成年人受害案曝光,舆论压力下,日本法务省终于考虑修法,拟将嫖客纳入处罚,效仿北欧模式打击需求端。 法律不该只约束弱者,公平治理才是关键。这种双标规则你怎么看?

日本法律双标引争议:只罚卖淫卖方 买方竟免责 日本现行《卖春防止法》实施近70年,一直实行“只罚卖方、不罚买方”的争议规则,引发广泛讨论。 法律仅处罚卖淫者、拉客、中介及经营场所,即便现场查获交易,买方也无需担责,责任全压在弱势一方。这种单向惩罚被批性别歧视、治标不治本,需求端不受约束,导致街头揽客、性剥削等问题屡禁不止。 近期多起未成年人受害案曝光,舆论压力下,日本法务省终于考虑修法,拟将嫖客纳入处罚,效仿北欧模式打击需求端。 法律不该只约束弱者,公平治理才是关键。这种双标规则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