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贾骥业)到2035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有机融合,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上述目标。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以改革创新手段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体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施意见》对未来5-10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实施意见》,到2030年,我国要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
围绕最新制定的发展目标,《实施意见》着重部署了一批创新举措。比如,《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的可行方式。再如,《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打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经营区之间市场化交易渠道,持续增加跨省跨区输电规模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实施意见》还提到,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广泛参与电力市场,完善主要由供需关系决定的电价形成机制,各地不得违法违规出台优惠电价政策。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标志。记者今天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经过10年努力,我国电力生产组织方式已由计划全面转向市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在层次架构、价格机制、参与主体、基础规则等方面基本成型。
各类主体有序参与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25年年底,电力系统用户侧全部工商业,发电侧所有煤电、近六成新能源、四成水电和近半数的气电、核电已进入电力市场;电力市场注册主体突破109万家,是2015年的22倍;5000多家售电公司、近50万电力交易员应运而生。电力市场治理体系初步构建。同时,我国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规模已从2015年的不足0.1万亿千瓦时增长为2025年的约1.6万亿千瓦时。目前,在我国,电力交易全品类全覆盖已基本实现,“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建立。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构建了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新型生产关系,一批新模式新业态在市场环境下蓬勃发展。截至2025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突破1.36亿千瓦,“十四五”以来直接拉动投资超2000亿元;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1600万千瓦,车网互动聚合资源超19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