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派出所 遭民警责骂, 男子劝阻后,被拖进女厕群殴”, 终审维持原判: 民警被判8个月! 一起发生在派出所女厕的暴力事件的刑事判决, 近日尘埃落定—— 西宁市民孙某陪同母亲办理核酸登记时, 因劝阻母亲与民警争执,竟遭三名警务人员拖入女卫生间殴打致骨折。 经过三年漫长的司法程序, 主犯民警张某终审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两名涉案辅警也受到相应处罚。 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 张某以"鉴定程序有瑕疵"为由提起上诉, 并指责受害人用"炒作加舆论", 但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其申诉理由不成立。 最终被法院驳回。 法律判决明确定性: 执法权不是施暴权, 公职身份不是护身符, 知法犯法必须从重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 这起暴力事件发生在派出所女卫生间这一特殊场所, 却暴露出基层执法场所管理的严重漏洞。 近年来, 辅警参与执法途中, 引发的争议事件屡见不鲜。 此案中正式民警带头施暴的情节, 更折射出部分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 情绪管理缺失的问题。 虽然青海省曾开展辅警队伍专项整顿, 但如何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仍需要完善和探索。 值得关注的是, 本案中受害人孙某全程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 也没有借助网络舆论施压和事态扩大化。 最终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通过这起案件, 更是敲响了警钟: 基层执法不是任性妄为,辅警队伍需要严管, 执法场所也要严管, 执法人员更要筑牢法治意识、管控好自身情绪。 专项整顿不是搞一阵风,要长效监督, 全程规范才是治本之策。 才是真正守住基层执法底线的关键。 执法者施暴 派出所丑闻 司法终见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