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相恋6年前女友还77万转账,一审二审均被法院驳回。爱情一旦涉及到钱的问题,就很容易出现问题。问题是,77万看上去不少,但是如果分开来看,前后经历了6年,这似乎又不多了,最为关键的是,男子说这个转账是以结婚为目的,但又无法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说法。于是,法院也没有采信和支持男子的诉求。 其实,恋爱期间,不管是吃饭还是其他生活花销都会有,既然给出去了,不管以什么名义,我认为都没有必要事后追要,因为在恋爱期间,你是自愿给人家的,人家也和你谈了6年,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谈了6年就必须结婚,否则,之前花的钱都得退回,如果真按男子说的,转账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那别人还陪了你6年呢,这怎么算呢? 情感里的分分合合是常态,作为成年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和承担责任。结婚还可以离婚呢,更何况是恋爱呢?一般情况,如果是短期恋爱关系,也有被判返还的案例,这都谈了6年了,又没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欺诈或者恶意索要等问题,一般法院都是不予支持的。 与之同时,一些特殊节日的特殊转账,比如情人节转520,或者1314等,包括日常消费,其实都是无条件赠与。真要是彩礼之类的,即便是法院不支持全部返还,也会返还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