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谢静宜被开除党籍,1983年被免于起诉,职务与待遇全无,1989年恢复了干部待遇,每月可领取395元的生活费。她晚年生活规律,展现出惊人的自省,捐出教员手稿,弥留之际向教员画像忏悔。 1977年春天,谢静宜的名字从党员名册上被划掉时,她刚过完四十岁生日不久。 通知是在一个普通工作日送达的,工作人员念完决定,让她签字。她拿起笔,手有些抖,墨迹在纸面顿了一下,才慢慢写下自己的名字。 她早年从河南农家走出,十七岁参军进入机要系统,1959年因工作细致被选任教员机要秘书,长期身处核心工作岗位,手握旁人难以企及的工作资源,却在特殊历史阶段没能坚守原则,做出过伤害同志、违背工作准则的行为,这份处分是组织依规作出的公正定性,没有任何偏颇。她全程配合审查工作,不隐瞒、不抵赖,主动交代全部问题,这份态度也是1983年司法机关对她作出免予起诉决定的重要依据,法律与组织处理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既不纵容错误,也不夸大情节。被取消所有职务与待遇后,她搬离原住所,彻底脱离曾经的工作圈子,日常起居全靠自己打理,没有向组织提过任何特殊诉求,默默承担自身行为带来的全部后果。1989年她因心脏病加重生活陷入困境,在老同志协助下,组织本着人文关怀与历史客观情况恢复其干部待遇,每月395元生活费足以支撑基本医疗与生活开支,这是组织的宽宥,绝不是对过往错误的认可。晚年她闭门谢客,坚持整理历史资料、撰写回忆文字,主动捐出珍藏的教员手稿,这批手稿是珍贵的革命文献,捐赠行为是她弥补过错、尊重历史的实际行动,远比口头认错更有分量。她把大部分时间用来反思过往,清醒认识到自己在特殊时期的言行偏离了初心,给工作与他人造成伤害,弥留之际对着教员画像忏悔,是内心愧疚与悔恨的真实流露,没有半分作秀成分。她的人生起落是特殊时代的真实缩影,更能警醒所有人,身处任何岗位都要严守纪律、坚守底线,权力与身份从来不是任性行事的资本,违背原则必然要接受历史与良心的审视。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