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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又惹事了!河北秦皇岛,一男子的父亲去世,男子特意举办丧宴宴请宾客。可不曾想,

喝酒又惹事了!河北秦皇岛,一男子的父亲去世,男子特意举办丧宴宴请宾客。可不曾想,一宾客在丧宴上饮酒后,在回家路途中发生事故,最终经救治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在2023年冬天。刘某的父亲病逝,作为家中长子,刘某按照当地习俗操办了一场丧宴。 灵堂设在村里,白幡低垂,院子里搭起了简易棚子,桌椅一排排摆开。 按照老规矩,前来吊唁的亲戚、邻居、朋友,在送完礼、磕完头后,都会被留下来吃一顿“白事饭”,算是对逝者的送别,也是一种人情往来。 当天中午,丧宴正式开席。菜式并不奢华,几样家常热菜,加上凉菜、馒头和白酒。酒是普通的散装白酒,度数不低,但在农村白事场合并不少见。 张某当天也在受邀之列,他与刘某算不上至亲,但平日里有来有往,听说老人去世,便赶来吊唁。 据后来庭审中还原的情况,张某在席间喝了酒,但并非被人强行灌酒。席上有人象征性地劝了几杯,张某自己也端杯回敬。 酒过三巡后,张某脸色发红,说话声音变大,但仍能正常行走、交流,并未出现明显失态。吃完饭后,他没有在刘某家多停留,而是独自离席,骑着电动车准备回家。 悲剧就发生在回家的路上。那是一段乡间公路,路灯稀疏,冬季天黑得早。张某在骑行途中发生单方事故,连人带车翻倒在路旁。 路过的村民发现后立即报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张某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经救治无效死亡。 噩耗传来,张某的家属难以接受。悲痛之余,他们很快将矛头指向了那场丧宴。 家属认为,张某是在丧宴上饮酒后才发生事故的,而丧宴的主人刘某、负责张罗安排的组织者贾某。 以及与张某同桌饮酒的周某,未尽到劝阻其过量饮酒、阻止其酒后骑车的义务,才最终酿成悲剧。 随后,张某家属将三人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案件开庭后,引发了不少关注。 庭审中,张某家属强调,丧宴属于聚餐活动,主人及同桌人员理应对饮酒安全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尤其是在明知张某饮酒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劝阻或安排代送,存在过错。 而刘某等三人则辩称,丧宴并非娱乐性聚会,而是遵循习俗的白事宴席,酒并非强制饮用,张某饮酒完全出于自愿。 事发时,张某意识清楚,也未表示自己无法骑车回家,更没有请求他人送行,三人主观上不存在放任或纵容其酒驾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饮酒行为及出行方式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从现有证据看,未能证明刘某、贾某、周某存在强迫饮酒、明显放任危险行为,或在张某已经明显醉酒、丧失判断能力的情况下仍不加劝阻的情形。 法院指出,法律并未要求普通宴席的主人或同桌人员,对成年人酒后的一切后果承担无限责任。 张某选择饮酒、选择骑车回家,是其个人行为,与他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依法驳回了张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公布后,迅速在网络上传开,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支持法院判决:“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什么事都怪到别人头上。” 也有人感叹现实无奈:“要是这都要赔,那以后谁还敢请人吃饭、办酒席?” 还有网友直言:“这不是法律问题,是人情被无限放大的问题。”也有人提醒:“虽然不赔钱,但以后办酒席,能不放酒还是尽量别放,能劝一句是一句,图个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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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7xxx03
用户17xxx03 6
2026-02-19 15:23
这个法官应该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