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与蛇的故事再次上演!福建,两个初中女生骑电动车外出时,发现一名女子骑自行车在拐弯处不慎摔倒,两人上前扶起女子。不料,女子报警,称被女孩电动车惊吓摔倒,两人被交警认定为“次责”。事后,女子将将女孩告上法庭,索赔22万多。因善意被辜负,女孩产生了严重心理阴影……
林晓(化名)和陈悦(化名)是两名十五六岁的初中女生。
那天,她们骑着电动车外出,一辆白色的轿车驶过身边,两人并没在意。
而另一位女子,骑着自行车,在街道的拐弯处小心翼翼地前行。
当白色轿车拐弯后,出现在女子前方时,突然间,不知是啥原因,女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
因她的摔倒和白色轿车没关系,白色轿车没理这个茬,直接开走了。
她挣扎着想爬起来,可能因为摔伤了腿部,竟一时动弹不得。
在白色轿车驶过拐弯处后,林晓和陈悦骑着电动车也拐科过来。
她们发现了摔倒在地的女子,两人没多想就停下车,商量了一下,上前把摔倒的女子扶了起来。
这本该是一个温暖的故事开头,陌生人之间的善意相助。
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摔倒的女子报警,交警介入后,将这起事故认定为“无接触事故”。
并给两名帮忙扶人的初中女生定了“次责”。
也就是说,在事故责任认定里,她们需要为这起摔倒承担部分责任。
更让人心寒的还在后面……
被扶起的女子认为,自己之所以摔倒,是因为两个女孩骑电动车突然出现,吓到了她。
这让家长们一头雾水,怎么,帮忙扶人还扶出责任来了?
原来,被扶起的女子,越想越觉得委屈,自己平白无故受了伤,总得有人负责。
于是,她向女孩们的家属提出了索赔,金额高达22万多元,精确到224307.73元。
这个消息对于林晓和陈悦的家庭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林晓的母亲李女士(化名)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声音颤抖。
孩子只是出于好心去帮忙,怎么就成了被告呢?
从那以后,林晓和陈悦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原本活泼开朗的两个女孩,变得沉默寡言。
林晓晚上经常做噩梦,在梦里,她总是被一群人指责,醒来后便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
陈悦也害怕出门,她觉得外面的人,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她们想不明白,老师从小就教导她们,学雷锋做好事,她照做了,可为什么会换来这样的结果?
她们是第一次鼓起勇气做好事,换来的不是感谢,为啥是一张冰冷的法院传票?
案件定于2月26日开庭。
女孩的母亲称,这件事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她们还小,她们想不明白,为什么好心帮忙,反而成了被告。
视频在网上发布后,迅速引发了热议。
大多数网友都站在两个女孩这边,认为这样的判决“寒了天下好人的心”。
有人感慨:“以后谁还敢扶老人、帮路人?”
也有人质疑这样的责任认定是否合理?
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无接触事故的认定。
所谓无接触事故,指的是事故双方,没有发生物理接触,但一方的行为导致了另一方的损害。
在这起事件中,交警认为两个女孩骑电动车的行为,客观上对摔倒女子造成了“惊吓”,因此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但这样的认定,在很多人看来过于严苛。
两个女孩只是正常骑行,看到有人摔倒后停车相助,整个过程没有任何违规行为。
如果连这样的善意举动,都要承担责任,那道德的成本未免太高了。
事实上,类似的事件并非第一次发生。
这些年来,“扶不扶”已经成了一个社会难题。
很多人不是不想帮,而是不敢帮,怕被讹,怕担责,怕惹上麻烦。
当一个人伸出援手时,他应该得到的是鼓励和保护,而不是惩罚和诉讼。
否则,下一次有人摔倒时,可能真的就没人敢扶了。
这起案件,将于2月26日开庭审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该条对“交通事故”进行了定义。
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只要车辆在道路上的行为,无论是因过错还是意外,导致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属于交通事故范畴。
虽然两个女生骑电动车与摔倒女子,未发生直接接触。
但交警认为,女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客观上对摔倒女子造成了“惊吓”,进而导致其摔倒受伤。
即女生的行为,与女子摔倒受伤这一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认定其需承担次要责任。
然而,从普通人的认知出发,女生正常骑行且无违规行为,很难直接认定为“过错”行为。
将其认定为导致女子摔倒的原因,可能会让普通人觉得过于严苛。
也容易让大家对做好事产生顾虑,担心因正常行为,被卷入不必要的纠纷中。
这也是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原因所在。
毕竟,一个让好人寒心的社会,是所有人的损失。
当善意需要勇气,当帮助需要代价。
我们失去的,将不仅仅是几个愿意伸手的人,更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和温暖。
两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用她们稚嫩的肩膀,扛起了一个沉重的社会命题。
她们的所作所为,值得每个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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