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年一强奸犯,七年刑期,他刚好十八岁,去搞一女孩子,那个女的把他踹沟里很揍一顿,他报警了,后来判了八年,一直喊怨,警察找女孩问:怎么回事?女孩答,习惯了,有几个男生都进去了…… 这事儿听着像段子,可细琢磨,味儿太冲了。八十年代初,一个十八岁的小流氓,想去欺负姑娘,结果让人家姑娘反手给收拾了,踹沟里一顿好打。这货倒好,还有脸去报警!更绝的是,警察一查,嘿,判了八年。这流氓还觉得冤,可警察找到那姑娘一问,人家轻飘飘一句:“习惯了,有几个男生都进去了……” 这话里的信息量,比判决书还厚。 这姑娘一句“习惯了”,听得人心里发酸,又忍不住想给她竖大拇指。酸的是,她得经历多少次类似的骚扰甚至侵害,才能把这应对变成一种“习惯”?才能练出这手干脆利落的反击?这“习惯”背后,是看不见的危险和一次次被迫撑起的勇气。大拇指是给她那股子不认命、不服输的狠劲儿。那个年代,很多女性遇到这种事,可能害怕、可能隐忍,但她选择了最硬核的方式回击——把你打趴下再说。这种自卫,透着一股“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烈,看得人解气! 再说那倒霉蛋流氓,真是“又菜又爱玩”,坏没坏成,反倒成了笑话。他觉得自己冤?他冤个屁!他动那歪心思的时候,就不冤。法律判他八年,一点儿不重。他报警告状那举动,更是蠢到家了,等于自己送货上门,把罪证递到警察手里。这案子判下来,在当时估计也是个不大不小的新闻,给那些心思不正的小混混狠狠敲了记警钟:别以为女的好欺负,碰上硬茬子,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法律更不是摆设,你想钻空子?门都没有! 姑娘那句“有几个男生都进去了……”,更是神来之笔。这说明啥?说明她这套“正当防卫”加“送官法办”的组合拳,不是第一次用了。之前肯定也有不开眼的撞她手上,结局都一样——挨顿揍,再进去蹲着。这姑娘简直是那个时代的“侠女”,用最直接的方式,给那些流氓上了一堂又一堂“人生重课”。她保护了自己,也无形中清理了社会环境,让一些潜在的坏种知道,这朵带刺的玫瑰,惹不起。 回过头看,这个八十年代的老案子,放到今天依然有劲。它告诉所有女性,面对侵害,忍气吞声不是出路,得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和勇气,法律是最后的靠山。它也警告所有心怀不轨的人,别拿无知当借口,别把暴力当本事,违法犯罪,迟早要付出代价,碰上硬茬子,代价来得更快更丢人。姑娘那声“习惯了”,是无奈,更是宣言。这案子结局大快人心,就是最好的普法广告。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未成年人强奸案 强奸 强奸死刑 初中女生遭强奸 男性强奸案 醉酒型强奸 小女孩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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