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在除夕夜和亲友吃完饭回家,半路车出了故障,修好后,走了一段,发现70000多元的压岁钱不见了!男子六神无主之际,接到民警电话,结果让他意想不到。 除夕夜,周先生一家刚和亲友热热闹闹吃完年夜饭,他开着商务车满心欢喜地往家赶。 可谁能想到,意外就在这时候突然发生。 车开到枣阳路,突然“嘎吱”一声,车门好像出了点故障。 周先生心里“咯噔”一下,赶紧靠边停车查看。这一慌乱,他不小心把车门边装着四个孩子压岁钱的帆布袋碰掉了。 等修好车,一家人重新上路,谁都没留意那个帆布袋。 直到开出去一段路,周先生一拍脑袋:“坏了!压岁钱袋子呢?”全家人瞬间炸开了锅,车里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周先生手都有点抖,赶紧让家人帮忙找,可翻遍了车里每个角落,哪有袋子的影子啊。 “这可咋整啊?这些压岁钱七万多块呢!”周先生急得声音都变了调,额头也冒出了冷汗。 一家人的心都悬到了嗓子眼儿,这大过年的,丢了这么一大笔钱,这年还咋过呀?孩子们也吓得不敢说话。 就在一家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时,周先生的手机突然响了。 他一看是陌生号码,心里“砰砰”直跳,怀着忐忑的心情接起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民警的声音:“您好,是周先生吗?您丢失的装着压岁钱的帆布袋被好心居民捡到送到派出所了,您赶紧来认领一下。” 周先生一听,差点没激动得跳起来,悬着的心一下子落了地,声音都带着哭腔:“真的吗?太感谢你们了!我马上到!” 挂了电话,他一脚油门就往长风新村派出所赶。 一路上,周先生心里五味杂陈,既庆幸钱能找回来,又特别感激那位捡到钱的好心人。 原来,除夕这天傍晚,天刚擦黑,长风新村的小区门口挂满了红灯笼。田老伯陪着老伴儿慢悠悠地消食,脚尖忽然踢到一个沉甸甸的布袋子。 老两口弯腰捡起来一瞧,哎哟,这帆布袋子虽然不起眼,里头却塞得鼓鼓囊囊。 田老伯大着胆子拉开一条缝,心口猛地一跳:那是红彤彤的一叠压岁钱红包,厚得像小砖头似的! “这谁家丢的啊?这么多红包呢?”老伴儿压低嗓子,声音都颤了。田老伯往四周瞅了半天,街上除了偶尔开过的车,连个人影都没有。 两人在风里站了十几分钟,越等越心焦,田老伯着急了对老伴儿说:“走,这钱攥咱手里烧得慌,赶紧送派出所去!” 一进派出所,田老伯把袋子往民警桌上一搁,气都没喘匀:“同志,快帮找找失主,这大过年的,丢钱的人家估计都要急疯了,这年哪还过得下去啊!” 当周先生急匆匆的赶到后,一眼就看到了放在桌上的帆布袋,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紧紧抱住袋子,嘴里不停地说着:“谢谢,太感谢你们了!” 最终经过核对,袋子里的红包一个也没少,里面是周先生4个孩子的压岁钱,一共7万多。 压岁钱失而复得后,周先生对田老伯和民警表示了感谢。 这事得感谢田老伯夫妇,大过年的捡到钱,第一反应不是把钱留下,而是担心丢钱的人该多着急?这种朴实的善良特别珍贵。 但也有人会说:现在谁还敢随便捡东西?万一被讹上怎么办? 这种担心能理解,但法律其实给了拾金不昧者保护——只要如实上交,就不会担责。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这条法律说白了就是“捡到东西要归还失主”。不管是钱包、手机还是现金,只要不是自己的,就不能占为己有。 法律这么规定,一是保护失主的权益,二是鼓励大家做好事——毕竟谁都有丢东西的时候,你帮别人,别人也可能帮你。 像田老伯夫妇这样捡到钱主动交给警察,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传递了社会温暖。 而民警快速帮忙找回失物,也是法律赋予的职责。 说到底,这件事最打动人的,是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和互助。是田老伯夫妻俩拾金不昧,让这个除夕夜既暖心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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