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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初中生扶老人被索赔22万”:女孩未明显减速、未让直行,违法路权原则,担

律师解读“初中生扶老人被索赔22万”:女孩未明显减速、未让直行,违法路权原则,担责有据 近日,福建一位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时摔倒,两名路过的初中生骑电动车看见后,主动停车帮扶,却被交警判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后,老人称自己是因受到惊吓而摔倒,向驾驶电动车的女孩和她的监护人索赔22万元,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针对这起事故,《都市现场》栏目特邀拥有26年从警经历、曾任职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长,退休后执业7年的律师——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晓东进行分析。 陈律师在仔细观看事故视频后指出,视频中涉及三方:一辆白色小轿车、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以及两名骑电动车的女孩。老人的骑行过程中有两次避让行为:第一次是为避让白色小轿车,第二次则是为避让两名女孩所骑的电动车,随后老人摔倒。 陈律师认为事故的处理认定应基于两个原则:一是危险原则。 陈律师分析,第一次避让中,白色轿车与老人并无接触,且老人已完成避让并恢复正常骑行。第二次避让则是因为两名女孩所骑电动车从十字路口出现,挡住了老人的前行方向,老人若不左转避让便会发生碰撞。因此,造成危险的直接原因并非第一次避让,而是第二次避让。骑电动车的女孩与老人因避让而摔倒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危险产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当然,老人在此次险情中操作不当、避让失误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是路权原则。 车辆与行人靠右通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女孩骑电动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基于路权原则,骑电动车的女孩在事发时负有三大义务:观察义务:在进入十字路口时,应充分观察左右路况,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减速义务:从视频看,女孩通过路口时未明显减速,这也是事故成因之一;让行义务:根据“转弯让直行”的通行规则,当时骑电动车的女孩正在左转弯,而老人骑自行车为直行,因此女孩应让老人先行。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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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1 02:52
律师一点常识都没有,自行车是失速倒地
日出江花
日出江花 1
2026-02-21 11:57
这个案子,是老太在避让白车后,看到前方电动车慌了手脚,从视频来看双方车速都很慢,电动车麻烦的是,她们如果转弯就没让直行,如果直行则逆向。这个案子网友觉得很扯的原因是,按双方的速度和距离,绝大部分人不会摔倒。电动车责任其实很小!
平常心
平常心 1
2026-02-21 09:52
柿子要捡软的捏 和白色轿车较劲有保险公司不好弄 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学生还没出社会这不是现成的靶子吗一打一个准